巴特論上帝的神聖自我命定與人類的命運 / 陳韋安

撮要

「困境」與「選擇」,似乎是一組相對應的詞語。人面對困境,就必然需要作出選擇-這暗示了人的選擇決定了困境的後果。本文將要探討一個更深層次的課題一究竟上帝的決定與選擇如何決定性地影響我們理解人類的困境?本文嘗試以信仰中最宏觀的靦野角度探討人類的命運。在巴特的誹學裡,上帝的永恆恩典揀選是整套神學中最核心、最基本的起點一上帝在永恆中首要地「自我命定」(Selbstbestimmung)為「為我們的上帝」(Gott fiiruns) 。這是上帝在永恆中首要的決定,它是福音的起源,也是上帝論的根本,也是巴特把改革傳統的「預定論」置放於「上帝論」中的首要原因。另一方面,在上帝的恩典命定下,巴特也強調人類倫理中的「自決」,人類在自由中選擇,作出一個又一個的倫理決定。因此,本文探討巴特在《教會教義學》(Kirchliche Dogmatik) 中對上帝的「自我命定」的理解——尤其在卷二「上帝論」中上帝永恆恩典揀選的自我命定,而至卷三「創造論」中人類作受造物對上帝的自由與自決。因此,在上帝壓倒性的恩典命定,以及人類的自決自由下,巴特如何看待人類的困境?這正是本論文要探討的題目。

 

原載於廖炳堂、倪步曉主編:《困境與抉擇:「建道研究中心30週年誌慶」跨學科研討會論文集》(2025年1月),頁57-78。

作者簡介

陳韋安

神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