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信仰與文化的我見 / 溫以諾

基督敎信仰(Christianity)與人類文化(Culture)二者的關係,前人的專論及著作不多。[1] 本文爲概要的導論,務求簡單扼要,旨在申明作者的管見一基督的福音是超越一切人類文化系統的,所以基督徒的信仰,及所傳福音的內容,不應受文化的限制。

「人類文化」一詞的內涵甚豐,其觀念所包括的範圍亦廣,學者每因各人論點的相異,及學術背景的不同,對「文化」的定義,始源等問題,各持己見,尙無定論。作者站在「文化人類學」[2] 的「功能論」(Functionalism),及基要派信仰的立埸,認為聖經創世記有關創造,及人類文化本源(如語言、家族、建築、鑄造等的記述,均爲可靠的記錄。

(一)「文化神學論」的聖經基礎

從聖經中硏究「神」的學問稱為「神學」,包括基督論、天使論、人學論[3] …等分題。近世因專科分類的趨勢,遂把神學裹的「人學論」再分為倫理學、心理學、經濟學、人類學…等。由此觀之,以聖經爲基礎,硏究人類文化的「文化神學論」(Theology of Culture),[4] 乃一般基督徒在文學(Humanities)、「社會科學」及「行為科學」(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上作硏究的人門途徑。(以下所論各點,請參閱附圖一文化神學論圖解)

普通啓示(General Revelation)

人類之異於禽獸,非由進化先後次序使然,乃因神按主「形像」所創造(創一26),能與神相交。全人類有共同的始祖(徒十七26),因此有「文化共通性」,[5] 各民族有宗權(具「神」的觀念及崇拜)乃例證之一。

特别啓示(Special Revelation)

神在人類歷史中,用「漸進啓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 in Hist ory,藉先知及使徒們宣吿神的話語( The Word of God Proclaimed),即「聖經的靈感」(Inspiration of the Scriptures)(提前三16)將福音顯明。

就救恩的歷史(Heigeschichte)而言,神在舊約時期揀選以色列民族,神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猶太選民應許及預言救贖計劃。藉先知們用希伯來文寫成舊約。新約成於希臘、羅馬文化環境(Greco-Roman Culture)中,神藉使徒等用希臘文寫成。其中攙雜了猶太基督徒(Judeo-Christian)、希臘(Hellenistic Culture)…等文化。我們可以這樣說,從本源方面觀之,「特别啓示」及救恩計劃均從神而來,與文化無關(Apart from Culture)。但就聖經的默示過程,救恩歷史的成就及福音的廣傳三方面而言,「基督敎的信仰」與文化(Christianity and Culture)有密切的關係。

丙 道成肉身(The Word of God Incarnate)

基督是聖經的中心,亦爲人類歷史的中心,是眞神賜予世人最具體的啓示,[6] 最完美的贖罪祭,成就了最奇妙的救法,這不是一種宗敎理論(Religions Theory),乃是神賜下的救恩(Relational Reality)。在人類歷史過程中耶穌生而爲猶太人(Historical Jesus),按聖經的記載祂以大能顯明爲神的兒子,是信徒們所領受及宣揚的「福音」中的基督(Christ of Kerygma)。聖子是「神人」兩性具備(God-Man)的一位獨特人物,正如聖經是「神人」(Divine-Human)兼蓄的聖典。在基督裏「神」、「人」兩個範疇已融合爲一。旣然基督是福音的中心,而福音是基督敎信仰的中心。因此在基督的「神人」二性倶備的眞理中,「文化神學論」的要義便更明顯地確立了。

丁 聖靈的職事(The Indwelling & Illumination of the H. S.)

神的話已翻成多種語言,以供超越文化的福音見證之用。無論世界各族的人在思維過程中以任何方言土語爲媒介,聖靈的光照(Illumination)絕不受阻,祂使人信服基督,蒙恩得救,並無種族之分(徒十)。祂叫人想起主的話(約十四26、十六13、林前二10、彼後一21),把基督的話及所成就救贖的工作,應用於信徒身上(Application of the Word & Work of Christ),亦不是在人類文化及語言以外的眞空裏進行的。

從上述四點,我們可以總括地說: 雖然人類曾犯罪墮落,但神未摒棄人 類的文化,無論在普通或特别啓示、 基督降世成就救贖大功,聖靈使人重 生救恩的應用…等各方面,神均藉人 類的文化及語言與人相交(God’s  Interaction with Man in terms of Language and Culture)。

淺談「文化神學論」

「文化神學論」是「多種學科的 科技硏究」(Multi-disciplinary and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的一 種,是揉合歷史及實用神學(Historical & Practical Theology),社會 及行為科學(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等各科的一門應用學科。

如上述,神旣選擇人類文化作為啓示的媒介,是救贖歷史的一部份,是福音宣吿的工具,故「文化神學論」是信徒所不能忽視的。

「文化神學論」指出基督敎信仰與人類文化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同時卻又强調「福音」是超越文化藩籬的。因為「福音」具有「聖經眞理的絕 對性」(Biblical Absolutes),不受「文化的相對性」(Cultural Relativism)的影響。[7] 唯篇幅所限,茲以基督敎的兩項「聖禮」(Sacrament)—洗(浸)禮及聚餐—為例,闡明「文化神學論」的要義,蓋二者乃初期敎會福音的宣吿(Kerygma),信仰眞理的敎導(Didache)及信徒主内的交通(Koinonia)中最重要的內容。洗禮及聖餐均多主所設立,敎會所遵從(徒二41至42,二十7至11等)。信徒奉行時,在基督的死及復活中跟祂聯合,並示紀念(林前十一23至27、羅六3至5、西二11至12)。這是兩項聖禮的「聖經眞理的絕對性」的精義,絕不因時、空、文化…等因素而更變。但奉行聖禮的方式、日期、地點、用品等各方面,卻因文化背景或宗派傳統而各異,這就是「文化的相對性」的具體表現。洗禮的方法有俯、仰二式,且又各分在浸前或浸時「宣吿」(奉父、子、聖靈的名),有個别或集禮式進行,地點方面亦有室內(浸池)及室外(海、河、溪)之分。守聖餐的變化更多,用品方面有葡萄汁、「利賓納」、椰汁等或其他飮料的選用,或用「無酵餅」,特製「威化餅」,麵包、香蕉…等。分發及領受的方式密是花樣百出:可由指定聖職人員或執事分派,有會衆傳遞後一起或個别領受的,亦有分組或個人到壇前跪領…等方式,不勝牧擧。此乃「文化相對性」之例證之一。

信徒在世上而不屬世界,信徒們(特别是超越文化的福音使者)必須持守聖經的眞理,竭力保存福音的純正。在不同文化的民族中,可在儀禮(如聖禮),崇拜的表達方式(如樂器及聖詩)、敎會行政(如本色敎會)…等各方面,因時制宜,但必須避免違犯聖經眞理的原則(如多妻或休妻制、拜祭祖先等),故須謹愼從事。

(三)「文化神學論」的應用

基督敎的信仰雖與人類文化有密切的關係,但「文化神學論」卻指出「福音」具有「超越文化性」(Supra-Cultural),[8] 在授、受的過程中不應受傳揚或領受者文化方面的限制。新約中有例可援,彼得雖曾受自己的文化所困擾,但他所作的超越文化傳道工作(徒十)至終成為當效法的榜樣。某些猶太人(Judaizers)(徒十五1)則可引爲鑑戒。從耶路撒冷大會(徒十五)的召開,可見部份猶太信徒。犯了混淆基督敎信仰與希伯來文化的錯謬,後雅各力排衆議,堅守保存「福音」具「超越文化性」的原則(徒十五19至29),防止「文化侵略」「(Cultural Imperialism)的發生,才不致攔阻外邦人信主。可惜不少福音的工作者,今天仍重蹈覆轍,使福音受國家觀念、民族色彩、文化背景、社會階層…等藩籬所困,使聽聞福音者,因為拒絕「屬人的因素」(Human Factor),而被拒於神的恩門(Divine Grace)之外,罪莫大焉!故從事翻譯聖經、文字工作、大衆傳播、開荒佈道之等工作的信徒們,若能對「文化神學論」有基本上的認識,利者可採納新興的學說(e. g.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Missiology, etc.)及科技的進步(e. g. Mass Media, Modern Technology, etc.),硏究各種佈道方法,訂立差傳策略,務求廣傳福音,努力搶救亡魂。若忽視「文化神學論」的重要性,弊者足以發生異端,延誤聖工,惑於邪說,絆倒他人。結論:始祖犯罪後,貽禍全人類,自是「普通啓示」不足以導人認識眞神。後神本其恩慈下救恩(Human Race : Sacred by Divine Grace),藉「特别啓示」顯明救恩計劃,使基督爲世人救主(Man : Redeemed Through Christ),人類遂因「福音」之故而被提升(Humanity : Transc ended by the Gospel),人類文化靠神的大能而獲更新(Culture : Tran sformed by the Power of God)。「文化神學論」指出信仰與文化關係的密切,强調「福音」「的「文化超越性」,勉勵「福音」的見證者辨别「聖經眞理的絕對性」及「文化的相對性」,在消極方面防止「民族優越感」(Ethnocentrism)的作崇,避免「文化侵略」(Cultural Imperialism)的危機,更且積極地認識「文化神學論」的聖經星礎及應用原則,作神恩惠福音的好管家,善用現代科技的進步,新興的學說,務求在超越文化福音工作中謀求良方,以收事半功倍的果效。

註:

[1] 從前僅有護敎士(Apologist: e. g. Justin, themartyr)關注其事,近期較有代表性的是K. S. Latourette(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 vol Introduction)P. Tillich(Theology of Culture)及R. Niebuhr( Christ and Culture, misunderstanding the Church etc Christianity, vol l, Introduction 等作品。近年來於差傳學(Missiology)創立初期,有W. A. Smalley, E. A.等學者撰文論述。本文部份內容曾在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之差傳冬令會硏習班內發表講授。

[2] 「人學論」是系統神學的分支,與近期的「人類學」不同。前者以聖經爲硏究的方法,後者廣泛地採用社會及行爲科學的方法,作透視性(Holistic)硏究人類文化與行為的新興學科。其領域包括「體質人類學」、「考古學」、「文化歴史學」、「語言學」及「文化人類學」等。

[3] 賈玉銘、神道學、卷五、第一章「原人篇」(第275頁)論人類:「設若有人,不諳人學的原委,不明人道的究竟,即不知人之所以為人,亦即不知所以爲我。為人向不自知,人生之苦,莫此爲甚。是以人類所當學者,神道之外,當以人學爲最。」誠哉斯言!

[4] 神學可槪分為聖經神學、系統神學、歷史神學、實用神學四門。「文化神學論」則介乎後二者之間,是避免但凡探討聖經敎理的發展、牧會及差傳事工時不可避免的基本問題。據畢業於富勒神學院之香港播道會同工梁榮輝所說,其師Prof. Charles Kraft短期內出版新書論述與本文内容近似的「民族神學」(Ethnotheology)

[5] 人類學者用「比較硏究法」(Comparative Method)分析有關世界各民族的資料,認為「人類的共通性」有幾種,如傳播(Communication, e.g. Language)延續(Reproduction),宗敎(Religion),社會體系(Social Structure) 等。本文內「文化」的定義是:「The Inter-related System of man’s acquired, accumulated and socially transmitted totality」。

[6] 在主前的舊約時期,聖經中用「擬人化」(Anthropomorphism)的方式式描述神這樣的例子很多,如言神像人有手(民24:11)、口(民12:8)、心(何11:8)。或以人的性情描繪神的本體(創2:2,6:6;民20:25;何11:8)。或以五倫表達神與人的關係:如君臣(詩2 : 6,賽9:6-7),父子(太7:11),兄弟(羅8:29,來2:11),夫婦(弗5:22-33),朋友(約15 : 14-15)。或描述三位一體的眞理(如聖父、聖子的關係)等。

[7] 此等理論,於廿多年前,爲美國聖經公會的學者Drs. E. A. Nida, W. A. Smalley, W. D. Rayburn等人所創。

[8] 福音的「超越文化性」(Supra-Cultural)的觀念,即言就時、空、始源及本質而論,「福音」是在人類文化之上及人類文化領域之外。爲美國聖經公會Dr. W. A. Smalley(“Culture & Superculture”1955),紐約 的宣道會神學院Dr. G. L. Barney(“The Supra Cultural & the Cultural : Implications for Frontier Missions,”1973)及加州富勒神學院Dr. C. H. Kraft(“Chris tian Conversion or Cultural Conversion?”1962)等人所倡。

原載於《建道通訊》28期,1979年6月,頁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