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靈修學的標記【當奴‧布路殊(Donald Bloesch)著,黃秀琴、廖炳堂合譯】
1. 福音派靈修學其中一個首要的特徵是 「唯獨榮耀神」(soli Deo gloria)。因為神是至高和聖潔的,所有的榮耀都應歸給祂,而非受造物,包括教會。將榮耀歸給神不表示「寂靜主義」,反而是對我們的鄰舍主動甘心的服侍。加爾文這樣說道:
我們不屬於自己:至少我們應盡力忘記自己和屬於自己的東西。相反地,我們是屬神的:因此讓我們為主而活,為主而死。我們是屬神的:讓我們生活各方面都相應地努力以祂為我們唯一合宜的目標。
不單是加爾文,就是奧古斯丁,馬丁路德,羅耀拉[譯按:耶穌會創辨人],約翰‧愛德華滋,和普世教會中許多有名的神學家都同樣強調這個基督徒生命的主題。
2. 再者,福音派靈修學的標誌,是認定聖經作為神話語的文字記錄神聖的權威和優先性。福音派重視聖經,不看它為一本過時的歷史記載,而是看為屬靈真理的泉源和管道(卡爾‧亨利)──是屬地的瓦器,聖靈藉此今天向我們說話。
福音派靈修學強調聖經的優先性高過教會或屬靈的經驗,然而同時也承認聖經屬靈的果效,只在信徒的群體生活和個人信仰的經驗中產生。聖靈向教會詮釋聖經,教會繼而在聖靈的光照下,詮釋真理給她的信徒和普世的人。
3.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對人罪性徹底敗壞的認定在任何時候都是評估福音派靈修學的重要指標。改教運動的先驅採用了一個富爭議性的概念──「全然墮落」(total depravity),意思不是說在人裡面完全沒有良善,乃是說他完全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去相信或是到神那裡去。奧古斯丁和馬丁路德都提出「意志的捆鎖」(bondage of the will)──人被罪權勢所奴役,只能靠神主動和無條件賜下的恩典才得救贖。福音派的「敬虔」觀念也講到基督徒仍會不斷犯罪,這意味著整個基督徒的生命就是一個不斷悔改的生命(馬丁路德)。這不是否定信徒成聖的真實性,而是指出這是一個不能完全根除人犯罪傾向的過程。因此福音派的基督徒認為不單需要為自己的惡行、甚至也要為自己的德行悔改,因為就算是好的行為,也經常會來自並不完全聖潔的動機。
4. 與這罪的主題有密切關係的就是對神恩典之主權的強調。靠恩典得拯救(sola gratia)不單是宗教改革的一個重要主題,也是安波羅修(Ambrose),奧古斯丁(Augustine),亞奎那(Aquinas)的主要教義。離開了恩典,我們只有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2:1-2)。所以我們的救恩不能建基於自己的功德或善行,乃是單單靠神所賜那藉耶穌基督彰顯和成就、也是我們所不配得的憐憫和恩愛。人是在罪中被稱為義的(馬丁路德),但聖靈內在的更新緊緊地跟隨著稱義的恩賜,以致人不單在外在地位上被宣告為義,更是內裡得到潔淨。福音派這方面的取向可以和任何形式的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和半伯拉糾主義(semi-Pelagianism)對比,因為後者認為人可以為自己或憑自己做一些事而帶來個人得救。
5. 上述討論帶領我們進到基督十架救贖工作的主題,也就是福音派個人靈修的核心。福音派人士看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代替和受罪者先於視他為模範和榜樣。這救贖同時滿足了神聖潔的要求,並為人的罪債作了補償;它也是神克敵致勝之愛進入人類歷史之中,既代替人類受痛苦,也切身處地認同了人的苦況。
代贖對基督徒生活有何意義?這表示基督徒不再需要為自己的惡去承受應得的懲罰;因為他的罪愆已經由神自己以人的樣式承受了。基督徒不再為罪受懲罰,但他仍然忍受從神而來的紀律和試煉,以加強他每日與罪惡,死亡和魔鬼爭戰的能耐。靈修是對已成就之救贖的回應;它不是我們藉以贏取神赦宥和稱許的途徑。它是我們對已成就了的救贖感恩的表達,也是聖靈使用的媒介,把基督救贖的果效實現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的靈修是基督完美救贖的記號和說明,也是聖靈內在工作的見証,祂將救恩有效地運行在我們的生命之中。我們不能救贖自己或別人所犯的罪(這已由基督妥善處理了),但我們可以透過堅定和付代價的門徒生活見証祂救贖的大工。
6. 聖靈的澆灌是福音派靈修另一個重要的主題。福音派的聖公會主教萊理(J. C. Ryle)就曾道出了許多人的心聲,他說:「我們需要基督的工作,也需要聖靈的工作;我們需要救贖的寶血,也需要心靈的更新;我們需要稱義,也需要成聖。」離開了神所賜的聖靈,我們在屬靈上仍然是迷失和被定罪的。但因為聖靈進入了我們的生命,我們便與基督救贖工作產生了生命的連繫,從而與基督的受苦和復活聯合起來。福音派靈修學稱聖靈在我們生命中這首次的進入為重生。接受水禮並是不足以得救:若我們要真認識在基督裡那新生命,我們也必須要接受聖靈的洗(參考約3:5,徒8:16-17;19:1-7)。
7. 福音派靈修學也很清楚表明宣講是首要得著恩典的途徑。是聖保羅如此宣告:「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宣講]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約翰加爾文解釋道:「神……俯就而讓人的口舌成為了神聖,以致祂的聲音可在他們中間得到聽見。」用霍西(P.T. Forsyth)的話來表達就是:「宣講和基督教是共存亡的,因為它是福音的正面宣告。不但如此,這更是福音在延續和宣稱它自己」。
敬虔主義者(Pietists)正確地提醒我們,在選擇和宣講聖經時,我們作為基督的使者必須同時在聖靈的光照和教會的引導上存開放的態度,但前者必須經常是最優先的考慮。一般所謂「正統」講道的毒害正在於消滅了聖靈的感動並令祂憂傷,結果講章的形式變成了一篇篇歷史真理枯燥無味的重述,而不是一種來自聖經靈感的信息,可以真正傳達神救恩的大能(羅1:16)。
很清楚的是:傳統福音派的敬虔觀念強調聽覺多於視覺,因為信心主要是來自所聽見而非所看見的。這不單解釋了講道極其顯要的角色,也解釋了公禱和唱詩在信仰生活中所佔的重要位置。與此同時,真正的福音派靈修學並不排除視覺作為延續啟示的媒介。福音派靈修學不單強調被宣講的聖經,更是強調那種能培育信心和愛慕基督的讀經。
因此不單是神話語的宣講,聖禮也名正言順地因被視為恩典的煤介──它們是外在的記號,使神聖的恩典可被傳遞和植根在信徒之內。
8. 在尋求一個真正合乎福音派和聖經的靈修觀時,也必然包括了禱告的神學和實踐的重新發現。雖然我們可以充份認定基督教神秘主義傳統豐富的貢獻,但我們仍不準備把聖經的禱告模式變成這種神秘的模式,因為後者是深受著柏拉圖主義(Platonism)和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的影響。合乎聖經之禱告的中心是在神面前傾心吐意(參考詩142:2,賽26:16,來5:7),為受壓迫和受苦的人祈求和代禱。
除了祈求和代禱之外,禱告當然還有其他的形式。正如神秘主義者提醒我們,敬拜和讚美是所有真正禱告的高峰和目標;也有感恩和認罪,這是聖經中完整之禱告的一部份(參考詩32,賽6)。然而我們可以指出,祈求的元素都在這些形式之中出現。我們必須祈求神接受我們讚美和感恩的祭,並聽我們的認罪。即使有人在禱告讚頌神,他進入神的同在時仍然是一個懇求者。
默想不應被視為一種比祈求更高層次的祈禱,而是一種真正禱告的補充。它也可以被視為禱告的預備。馬丁路德經常鼓勵一種有益的操練來幫助靈性成長,就是默想受苦的基督。禱告是一種對話,包括了聆聽和說話,但若要尋求由對話的禱告昇華到默觀神的奧秘,則已經不再是聖經對禱告和靈修的教導了。
9. 再者,末世的盼望在所有宣稱合乎聖經和福音派的敬虔觀中佔有一個重要的角色。這盼望不是完全「他世」的,也是「現世」的,它認為部份神的應許會實現在地上如同在天上。雖然基督徒盼望中千禧年的層面常被過份字面地詮釋和誤解,但無論如何,這層面是許多教父、福音派敬虔主義和清教徒主義的開創者和領袖們靈修學的一部份。
基督教的盼望給與信徒確據,有助他持守信心並在其中成長。他明白不單是基督在十架上的勝利和聖靈如今的內住,並且是將來的得勝,使現世的諸國度變成神的國度(啟11:15)。他知道魔鬼雖然是這世界名義上的王,他的權能已被十架和復活得勝的基督所奪,現在他進行的只是一場註定失敗的爭戰。然而基督得勝的圓滿成就和普世顯現仍有待發生,這也正是基督徒可以活出充滿信心之生命的原因,他們並非不考慮[現實上的種種]後果,而是他們有肯定的知識,知道將來是屬於神的。教會與黑暗勢力的爭戰,應該是進攻而非防衛性的,當基督應許「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的教會時(太16:18),這意思已蘊含其中了。
10. 最後我們需要注意一個真理,就是真正靈修學所講求的是一種不離開這痛苦世界,反倒是在其中活出來的聖潔生命。韋伯(Max Weber)和曹恕(Ernst Troeltsch)稱宗教改革和宗教改革後的教會生活形態為入世的修道主義(inner-worldly asceticism),正是因為當信徒透過他在世的職業來活出神的召命時,必然涉及社會中各樣混亂之權勢的克服。它的目的是現世中促進神國擴展,而非逃避現實世界而進入一個「純粹屬靈化」的天國。修道操練不被視為救恩的途徑,卻是要幫助我們在神所定不同的人生階段中追求活出屬靈的生命。這不是說在聖經的敬虔觀中「退出世界」(withdrawal)沒有任何地位,但這「退出」必須常與重返世界聯結在一起。退出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更有效進入這世界的[文化]堡壘。各修會和修道團體在福音信仰中可以佔一合法席位,但必須致力於大使命:他們若不是藉著宣講,便必須透過禱告和慈惠的行動來實踐。
靈性其實就是一種透過信靠超越的神而在現世中活出來的生命。什麼時候輕忽或貶低了這超越的層面,什麼時候靈修學就會淪為[世俗的]倫理學,信仰也會與 [人間的] 愛混為一談。雖然我們也明白靈修和人道的服務、社會的改革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但世俗和自由神學的錯謬,就在於實際上把後兩者等同神國職事的全部。
取材自 Robert Webber and Donald Bloesch.(ed.)The Orthodox Evangelicals(Nelson,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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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rituality”(譯按:天主教一般譯作「超性生命」,相近於基督教的「靈性」)這個詞語並非在傳統的福音派字彙中經常出現,但它的意義大概等同於福音派所講「敬虔」(Piety)和「委身」(Devotion)。「靈性」不可以像苦修主義的靈肉二元論一般單指人生命中精神的一方面。在聖經或福音派中,靈性是指全人的生命與神的靈的關係,它包括人與神縱向的關係,也包括由此而重整的人與鄰舍橫向的關係。靈性就是人在他對神信仰的亮光下存活的生命形態,它不單涉及基督教教義,也包括基督徒生命的實踐。它的意思不單是受託和事奉,更是對永活的神一種愛慕和委身,透過日常生活中活出來。
現代福音派主義的問題,其實也是現代教會整體普遍的問題,就是一方面在靈修學的教導上貧乏,另一方面是在靈修學上引導錯誤。無論基督教或天主教現時所流行的靈修學,大部份都是不可救藥地以人為本的,它們關心自我的實現和幸福過於神的榮耀和神國的拓展。這種以人為本或自我中心的宗教形態,不單在福音派圈子,也在自由派和新天主教(neo-Catholic)的圈子中流行。這種宗教形態若非混和了某些社會性的目的,便是被約化成某種心理狀態 [的追求]。天主教會的信仰正被不健全的內省和小組主義所困惑,以人際關係和屬靈經驗的神學取代了神話語的神學。
布唐諾著。黃秀琴、廖炳堂合譯。「福音派靈修觀的標記」。原著: Bloesch, Donald. “Hallmarks of Evangelical Spirituality,” in Robert Webber and Donald Bloesch(ed.)The Orthodox Evangelicals(Nelson, 1978).
原載於《羅省基督教會聯會會訊》4期,1998年12月,頁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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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廖炳堂
副院長(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