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經可能沒有前題嗎? / 鄭貽富
硏經最令人困惑的一件事便是同一經文能有許多不同甚至相衝突的解法。每個解經者都設法解出聖經作者的原意,然而解出來的結果却是紛紜不一。誠然聖經原作者無意把聖經的信息弄得暗晦不明,否則聖經對信徒的幫助大為削弱。
導致解經混亂的原因
衆所週知,解經者常自命爲已接受靈感光照而解釋經文的。而信徒又往往被「亮光」、「光照」等類的屬靈語句所嚇壞,對講解者得來的「聖經亮光」不敢過問。其實,所謂靈感,還得追問:是哪一種的「靈」來光照?是聖靈的靈抑或解經者「靈巧」的靈?
再者,有關解經釋義的書籍,不計其數。可惜這一類的書多半只强調解經的方法與步驟。不錯,不同的解經法會帶來不同的聖經註釋。但另一問題,即解經者釋經的着眼點,却往往被忽略。實際上不同的起點也可以引伸出不同的結論。一個人對聖經的看法直接影響他對經文的處理。由於解經者對聖經不同的看法與態度,所註解出來的「產品」自然就不同。
前題與解經之定義
經驗所示,許多的討論或爭論之所以沒有結果,原因往往在於對所用的重要名詞未作過淸楚的交代。爲免再蹈先人覆轍,茲得先把「前題」(Presupposition)、「解經」(Interpretation)之定義決定並略加探討和分析。從字源學(Etymology)來看,韋伯斯德(Webster)把前題解作:1.事先作的一種假定;2.去作假定就等於不求證明而接受某種假設。[1] 韋氏補充地說:前題雖然不能證明,但却是不可或缺的,因為一切的思想、議論都需要它作出發點。[2] 可見前題是必須的假設。由於它這種特徵,前題難免包涵兩個因素——非有不可性與主觀性。
至於「解經」,它可視為動詞,表示對經文加以闡釋。它亦可當作名詞,指註解之後的成果。總之,從解釋過程到最後的結果都可以列在「解經」範圍內。正如斯力伯(Sleeper)所說:「……解經釋義(Interpretation)包括三個步驟:第一,我們怎樣看?這與我們的訓練和明辨主要線索的技巧有關。這一步驟就是通常所說的「梗槪的透視」(Perspective)。第二,我們看些甚麼?這主要貫注於經文背後資料的流傳、保存,並記錄面世。最後一步是關係到解經者把所見之心得表達出來,即所謂傳達講道的步驟。[3]
嚴格說來,解經(Interpritation)與釋經學(Hermeneutics)有分别。兩者之間至少有一個不同點:解經乃致力於怎樣使讀者明瞭經文的信息;釋經學則偏重於闡釋經文的基本原則。本文所指的解經乃包括釋義的過程及其結果,故用「解經」而不用「釋經學」這名稱。
前題不可避免的理由
上一段談到前題的定義時已提出前題的不可避免性,但那樣的解答不能滿足一般人的疑問。茲列出以下幾個具體的理由:
(一)歷史批判法之不客觀
一提到解經,人總是陳腔爛調地聲明:「當用客觀的方法!」現在一般人當歷史批判(historical-critical method)爲標準的解經法。這種方法被認為最合科學的精神。豈不知人對科學有所誤解,以為只要是用科學法,就必定很客觀。事實上,正如盎格(Unger)指出,所謂科學法也難免兩個可疑的因素:1.科學上任何假說(hypothesis)無不從假設(Presupposition)着手。2.學者們以為適用於自然科學硏究的方法也應當適用於聖經的硏究。[4]
另一位聖經學者費奕爾森(Filson)更直截了當地揭發人誤解科學法爲客觀的兩個根本原因:1.人心懷成見,以為凡是客觀的東西就不應當牽涉到超然的問題……。2.人把「客觀」當作一種全無個人意見的中立態度。[5]
認淸科學法的漏洞之後,我們不難了解單用歷史批判法去解經之弊病。正如某學者作過這樣的評論:「用歷史批判法去硏經只能帶來不良的效果,因為現在普遍的歷史批判法扎根於現代自然科學與哲學的唯史實觀(historicism)的論點上。它以理性作爲衡量事實的尺度,又把宇宙萬物視為由因果關係操縱的封閉系統。神的作為則被擯棄於歷史舞台以外。簡言之,這種方法把聖經的歷史性完全否定了。[6]
(二)解經學者難免的個性
很明顯的,聖經原作者與現代解經者之間有時空及文化背景之差距。布爾曼特(Bultmann)認爲解經者可通過共同的「生存切身要素」(Pre-understanding)把那種間隔溝通。藉着這共同點可身歷其原作者的處境,明白作者的心意及他所寫的經文。[7] 布氏是屬於生存主義學派,自然以生存爲他理論的主題。然而布氏却低估了攔阻間隔溝通的其他因素。例如,解經家有自己的喜好、偏重點、及習慣。身爲一個解經者,他是否能把個人的背景、喜好擱置一邊,而後胸無成竹地用中肯的態度去解經呢?還是麥克爾盛(Mickelsen)的說法近乎事理。他認爲在解經的事上主觀的成份是難免的。他坦白地說:「每一個聖經學者面對待解的經文時,對採用所謂絕對客觀方法來註解釋義無不感到棘手。因為他很難越過擺脫本人現况、本人所知、甚至本人所期望達致的傾向」。[8]
(三)聖經本身淸楚的吿白並不錯,新舊的聖經並不是一本系統神學的大綱,它是把歷史上發生過的事件,用不同的文學體裁寫成。但倘若把聖經與一般史記等量齊觀,則有欠公正。聖經不祇是把古代以色列人的政治、經濟、與宗敎情况平舖直述地報吿出來。連新派學者也不能不承認聖經是一份「信仰的文件」(Document of faith)。[9]
曾有不少人嘗試,想把聖經中屬歴史和屬神學信仰的成份分開來。他們認為前者係把歷史事件照實直陳;後者則加過註解並將其適應於實際生活。這種分法給人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前者較客觀、故重要;後者很主觀,則貶爲次等。霍日安斯曼(Franzmann)極力反對這種二元化的解經法。他不以為經文的歷史性與宗敎性(和實用性)是互不相容,更不贊同解經者能將他們輕易分開的說話。他力倡整本聖經爲一個見證。讀者硏讀時若不是拒絕它,就得按正意接受它。以旁觀者的態度硏讀聖經是不合宜的。[10] 費奕爾森與這共鳴:「……聖經是對讀者說話的。當我讀經時,它就對我說話」。[11]
前題存在的合理性
旣然前題是無需證實的,它就很容易牽連到個人的成見。難怪一般人都對它抱着可疑的態度。但我們若明白前題的本質——不可或缺——自然對它採取公開的態度。
我們所說前題的合理性,乃指它的存在適不適宜解經整個的過程而言。問題的答案端視致使它非存不可的原因何在。
(一)前題存在的有效性。前題存在的唯一理由不外是它的有效性。一切有意義的言談或理論,無一不是從已接受的某個起點開始的。傅克遜(Ferguson)說得對:「每當人要用智力解決一個難題時,他有意無意間會遵循某種規範或思想形態作途徑。而他表達時,不論是採用仔細和具體的方法,或是選取籠統而抽象的方式,皆需要由最基本的公理作出發點。否則,表逹出來的思想便不可理解」。[12]
(二)前題難以類别之有限性。布爾曼特建議帶有成見的前題應當棄絕。學者們只要藉着多方的訓練與實習就可作到這一點。[13]
理論上布氏的論點很好,我們應該盡量避免太過主觀的前題。然而事實上所謂含有成見(prejudiced)和必須的(necessary)前題並不像布氏所說那麼容易辨别得出,劃分得開。若偏見是那麼公開可商議,又能輕易挪開去的話,那根本不是偏見。再者,誰來決定哪一個前題是帶有偏見、是不合理的呢?連充滿偏見的聖經學者都要辯護自己的解經法爲最客觀最中肯。
綜觀以上所論,我們可得兩個總結:(一)解經不可能沒有前題;前題是不可或缺的。(二)所謂中肯的解經,乃指不能將解經建立在解經者隨心所欲的前題上,而要以聖經本身所表白的前題為發軔點。
[1] Philip Babcock Gove, ed.,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1969, under "presupposition". [2] Philip Babcock Gove, ed., 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1969, under "presupposition". [3] C.F. Sleeper, "Ethics as A Context fo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ation, 22:1968, p. 445. [4] M.F. Unger, "Scientific Biblical Criticism and Exegesis," Bibliotheca Sacra, 121:1964, p. 59. [5] F.V. Filson, "Method in Studying Biblical History," The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9:1950, pp.12-13. [6] W. Brueggmann, "Survey of Trend and Problems i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Concordia Theological Monthly, 40:1969, p. 278. [7] R. Bultmann, "Is Exegesis Without Presupposition Possible?" Existence and Faith, 1960, p. 294. [8] A.B. Mickelsen, Interpreting the Bible, 1970, pp. 65-66. [9] R.B. Scott, "How I Interpret the Bible," Interpretation, 4:1951, p. 322. [10] M.H. Franzmann, "Hermeneutical Dilemma: Dualism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Holy Scripture," Concordia Theological Monthly, 36:1965, p. 504. [11] F.V. Filson, "How I Interpret the Bible," Interpretation, 4:1950, p. 188. [12] M. Ferguson, "Prayer and Providence," The Southwestern Journal of Theology, 15:1972, p. 22. [13] R. Bultmann, "Is Exegesis Without Presupposition Possible?" Existence and Faith, 1960, p. 289.
原載於《建道通訊》31期,1980年3月,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