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性研究與實踐神學的關係 / 陸志明
1.何謂量性研究?
量性(Quantitative)研究是以客觀量度與實驗為主要方法來了解所在世界的研究。它有確定及結構化程序,結果常以數字呈現。反之,質性(Qualitative)研究以較主觀經驗解釋和意義建構為取向,研究設計及過程較彈性,可隨研究發展調整;結果常以文字敍述。相對量性研究的客觀性,質性研究須面對主觀性的偏差。[1]
量性研究不等於就是統計調查,但後者是前者的主要資料蒐集方法。優質的內部營運/管理資料,或官方/國際組織發佈的統計資料,也是很好的量性研究資料來源。
2.優質量性研究的準則
量性研究旨在從多人反應分析,歸納受訪群體對某議題的看法或行為取向。若非對研究的目標群體(Target Population)作百分百全面普查,抽樣法就非常關鍵,樣本必須科學化及具代表性,否則結果最多僅屬顯示性(indicative)而不能代表(represent)整個目標群體。資料蒐集方法要保證問卷設計有專業水平、受訪者認真合作、有足够回應率,及極低未答或不完整回答的問題比率。研究的有效性端視乎研究設計、資料蒐集、分析方法和結論的品質。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的一致性、可重複性和可複製性皆影響研究的可靠度。[2] 優質的量性研究報告對研究方法必有詳細交代。
3.量性研究的歷史
量性研究多涉統計。以筆者較熟悉的「英國皇家統計學會」[3] 為例,她成立於1834年,而在1887年獲皇家特許(Royal Charter),距今不足兩世紀。至今,量性神學研究仍主要在西方進行,在華人教會則甚少。
4.何需量性研究?
數字較易使人得着洞見和異象。一首聖詩說:「每日有十萬人靈魂,一步一步走向滅亡……。」梁家麟院長曾指出:中國內地任何一省的人口,較內地以外所有華人的總和還多,意指中國福音禾場廣大。這些量性描述雖簡單,卻令人印象深刻。
聖經民數記就有許多量性研究的記載。神也挺關注數字:祂認為基甸要32,000人拯救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的手是太多,指示他只需300人,結果大獲全勝(士七章)。新約使徒行傳也記載不少數字:教會起初只有120人,其後卻以3,000、5,000人的速度增加(徒一至四章)。
張慕皚、梁家麟、鄺炳釗三位博士牧師在2011年成立「光恩應用神學研究社」,就是認為需要量性應用神學研究的明證。
5.何謂實踐神學?
實踐神學(Practical Theology),或稱應用神學,是基督教神學的一支,注重基督教神學在日常生活中的牧養應用,探討一切有關事奉工作的神學思想,包括崇拜、禮儀、傳道、牧養、教導等範圍。[4]
天主教神學家拉納(Karl Rahner)指實踐神學乃在教會歷史任何時刻,關乎教會此時此地自我實現的學科;它肯定需要社會學。[5] 天主教神學教授羅拉(Michael G. Lawler)指實踐神學源自及回應教會實況的神學反思。只以演繹及非歷史性神學原則分析教會實況並不足够,須先揭露然後批判地反思實況,釐清聖靈的啟示及在福音亮光中的關聯和重要性。要科學化地認識教會實況及作神學反思,實踐神學需社會學。[6]
今天聖經學者與教牧領袖普遍重視實踐神學的探討和應用,因他們日益明白信徒群體雖不屬這世界,卻活在這世界。教會要有效實踐信仰,以單一神學研究作核心探討,已不能滿足教會在實際處境的需要,故涵蓋運用量性研究的實踐神學研究是重要和必要的。[7]
6.實踐神學研究的源起和歷史
在西方文化傳統,理論和實踐往往分不開。但自神學家基於新柏拉圖主義詮釋基督信仰後,確立理論和理性思考的優越,理論漸超越實踐成基督教信仰反省中心。[8] 在基督教歷史,從奧古斯丁到阿奎那,「信仰實踐是理論神學的應用」一直皆主流看法,即實踐神學僅神學理論的應用。18世紀的浪漫主義,是對17世紀啟蒙運動高舉理性主義的反動,強調感官和經驗。德國神學家士來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 1768-1834)運用當代社會思潮重釋基督信仰,使其適應社會主流思想,歸類實踐神學為神學三大範疇之一。自此,信仰實踐脫離僅為神學理論的應用,成為神學反省的主要對象。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進而強調聖經資訊和當代處境關聯(correlation)。[9]
在美國天主教神學家特雷西(David Tracy)提出「實踐-理論-實踐」模式取代傳統的「理論-實踐」模式後,該模式在布朗寧(Don S. Browning)[10] 倡導下成目前西方實踐神學方法論的主要模式。它循環交錯交互影響,使教會能在不同時代處境以忠於基督的方法和策略實踐信仰。研究過程須涉及探討處境中的議題及議題的處境現況、神學反省、及決定教會與信徒實踐信仰時,如何據基督在當下處境的工作整合過程。研究過程持續不斷,新實踐帶來處境的新改變。重要是實踐神學研究必須包含神學反省。以基督為中心的方法論,「基督的實踐」(Christopraxis)[11] 是研究關鍵與核心。[12]
7.何需實踐神學研究?
由時代情景認知的真相,須受聖經真理檢視,從信仰角度辨對錯。但教會過重「屬靈」事務,常忽略了解時代情景真相的重要與必要,即信仰實踐不能脫離處境。實踐神學研究對明白聖靈當下的作為就非常重要。正確觸摸聖靈工作的脈動,方能有效回應時代議題與處境需要,有助提供榜樣或鑑戒、決策信息、判斷趨勢以制訂未來策略、和發展事工模式。華人教會一般較缺乏這類研究。[13]
事實上,傳統教導可因信仰群體接納與否而改變。舉例說:天主教至16世紀仍視放貸取利為犯罪,但隨着資本主義興起及神職人員與平信徒皆同意,如今已被天主教接納。此外,至19世紀中葉,天主教仍視畜奴為無罪,但其後改變看法。16世紀天特會議至20世紀梵二期間,非天主教的基督徒被視為不屬基督的身體,但如今「所有曾在洗禮中因信稱義者皆……被天主教接納為弟兄」。梵二要求基督徒審視時勢(the signs of the times)[14] 並在福音亮光中詮釋之,而神學家要明白信眾實際接納和相信什麼,社會研究不可或缺。 [15]
「全教會識別聖靈真理無誤的本能」(Sensus fidei)[16] 這神學概念,在20世紀梵蒂崗第二次會議(下稱「梵二」)曾有辯論。梵蒂崗神學家認為只有決定教義的有天主教教誨權者(the magisterium)及構成它的主教,才是這概念所指的「全教會」;這聲稱自1870年定義的教皇無誤論成為普遍。但與會主教及神學家則認為史上更準確的要求,是教會信心乃存於所有信徒(不單神職人員)的信心。梵二最終接納後者立場。[17]
教牧與宣教士關注教會內部建造和對外開展,擴展實踐神學研究至包含以事工為焦點的項目,如探索教會發展策略和事工模式,及如何有效跨文化傳福音。今天神學院廣設教牧學博士科就證明這趨勢。神學家與聖經學者較重神學(如探討聖經對財富的看法、神希望個人與社會如何待窮人、聖經的社會公義觀);教牧與宣教士較重實踐(如探討當代社會致貧因素、教會如何作社會公民、助社會縮減貧富差距)。但無論如何,都須平衡地整體研究。平衡而優質的實踐神學研究,可藉社會科學研究產生實際應用貢獻,亦可藉神學思考澄清觀念。[18]
8.量性研究與實踐神學的關係
量性與質性研究方法,皆可用於實踐神學研究。所採方法或方法組合,可為從純「量性研究」至純「質性研究」兩極間的一點。量性研究以實證、統計為取向,藉量度工具蒐集和分析資料,過程以客觀為原則,焦點在多少,目標是描述、確認、及測試假說。[19]
實踐神學研究須了解人的處境。可先作深度訪談的質性研究以初步了解。了解到某程度後,就要改用量性研究更清楚量性描述研究對象,並探討其影響因素;同時,要用統計機率確認量性研究結果的把握度。可只做一次調查的橫斷性(cross-sectional)研究,或每時段一次的追蹤性(longitudinal)研究。[20]
今天,神學院的教育體系基本包括系統神學、聖經與聖經神學、教會歷史與歷史神學、及實踐神學。相對首三項,實踐神學的演發僅近兩世紀的事。其研究旨在確認教會在這世界的信仰宣揚與實踐,能忠實反映神對世界持續要完成的工作的本質和目的。[21] 它建基神學,但總在人的處境產生和演發,故包括社會科學實證性。[22] 它是神學與社會科學的結合,[23] 是據聖經與信仰傳統,藉與其他知識慎思明辨地對話,針對教會在世界的信仰實踐、及神對人的計劃不斷反思的探索過程。[24]
量性研究資料必須且足够地反映教會信心實況,但卻不足以產生只能源自對實況作神學分析的神學洞見。教會的信心是神學反思的主要來源,但該信心,正如太七16-21和雅二14-17互相呼應,永包含實踐(praxis)。梵二認為:「在教牧關懷中,該足够地應用神學原則並世俗科學的發現,尤其心理學和社會學。」這樣,信徒將被領到更純潔和成熟的信仰生活。[25]
杜平根(Tübingen)大學實踐神學教授傅除士(Ottmar Fuchs)認為:實踐神學研究從信仰或神學角度藉經驗研究實證,並為相應實踐現象的神學立場提供神學的正反理由。它不能只滿足於僅是為某教牧問題提供實證的「合約研究者」,任其「顧客」使用研究結果。它需與教會當事人對話(即或是爭辯),提出科學及神學上有合理辯解的選擇,否則不懂神學者也可作研究。實證研究決定事實,並嘗試尋找較現行更接近使神學內容成真的經驗實踐。它亦提議適合方法使人可在經驗上更接近神希冀的目標。[26]
在所有情況下,若要研究可靠的意義歸因,量性與質性研究需互相配搭。量性研究結果只關乎研究群體的一般特徵。它們揭露一般判斷性的顯示和關係,故有普遍適切性,對某類別情況的群體有直接重要性,但並非對每一特定情況的每人。[27]
9.結語
總之,實踐神學可用量性及質性研究。量性研究不等同實踐神學研究,它只是後者不可或缺的方法之一;普查或統計調查是其主要但非唯一的資料來源。實踐神學研究必須有神學反省。
本文並非旨在強調量性研究較質性研究好,而是兩者應互補而相得益彰。不過,如今在質性研究不時被視為神學研究的必然或唯一主導之際,華人教會應加強量性研究。
註釋: [1] 佘亞弘:〈實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淺介〉,陳俊偉主編:《神學方法論》(香港:天道,2013),頁499。 [2] 佘亞弘:〈實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淺介〉,頁493-494;註24,頁496。 [3] 筆者在香港政府統計職系退休前為英國皇家統計學會(Royal Statistical Society, U.K.)特許統計師(Chartered Statistician)。 [4] 盧龍光主編:《基督教聖經與神學詞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3),頁420。 [5] Karl Rahner, “Practical Theology Within the Totality of Theological disciplines,”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9 (London: Darton, Longman, and Todd, 1972): 102, 105. [6] Michael G. Lawler, “Faith, Praxis, and Practical Theology: At the Interface of Sociology and Theology”, in Horizons 29/2 (2002): 199. [7]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陳俊偉主編:《神學方法論》(香港:天道,2013),頁443。 [8] Raymond Martin and John Barresi, The Rise and Fall of Soul and Self: 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Personal Ident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6), 38. [9]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頁446-447。 [10] Don S, Browning, A Fundamental Practical Theology: Descriptive and Strategic Proposals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1), 9. [11] Ray S. Anderson, The Shape of Practical Theology: Empowering Ministry with Theological Praxis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1), 51-52. [12]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頁447-450、456-459。 [13]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頁454-455。 [14] 參代上十二32的「通達時務」(和合本) 或 “understanding of the times” (King James Version). [15] Lawler, “Faith, Praxis, and Practical Theology,” 204-206, 210-211. [16] John E. Thiel, Senses of Tradition: Continuity and Development in the Catholic Faith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38. [17] Lawler, “Faith, Praxis, and Practical Theology,” 207-208. [18]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頁451-453。 [19] 佘亞弘:〈實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淺介〉,陳俊偉主編:《神學方法論》(香港:天道,2013),頁469-470、499。 [20] 郭英調:〈量研究的統計分析簡介〉,陳俊偉主編:《神學方法論》(香港:天道,2013),頁503-504。 [21] 佘亞弘、董家驊:〈實踐神學研究方法論淺介〉,頁444、446。 [22] Gerben Heitink, Practical theology: history, theory, action domains: manual for practical theology, trans. Reinder Bruinsma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9), 6. [23] Edgar J. Elliston, Introduction to Missiological Research Design (Pasadena, CA: William Carey Library, 2011), xvii. [24] Anderson, The Shape of Practical Theology, 22. [25] Lawler, “Faith, Praxis, and Practical Theology,” 200-202. [26] Ottmar Fuchs, “Relationship between Practical Theology and Empirical Research,”Journal of Empirical Theology 14(2001)2, 9, 11. [27] Johannes A. Van der Ven, “An Empirical or a Normative Approach to Practical Theological Research? – A False Dilemma,” Journal of Empirical Theology 15(2002)2, 16.
原載於《建道通訊》177期,2014年10月,頁14-17。
作者簡介
陸志明
量性研究組主任(義務)
最新文章
【新生見證】頃刻的呼聲 傾出一生回應 / 何能恩
2024 年 10 月 1 日
【新生見證】明燈指引 主愛綿延 / 容永進
2024 年 10 月 1 日
【新生見證】蒙召與回應 / 朱仲衡
2024 年 10 月 1 日
編輯精選
從梧州到長洲:建道神學院125年的挑戰與恩典 / 陳智衡
2023 年 10 月 1 日
微小教會的見證/高銘謙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