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品】基督徒的榮與辱 / 張雲開
從社會科學研究角度來看,每個文化或群體都有一些內在的機制來調節該群體內各成員之間的彼此關係和為成員提供在群體內爭取身份地位優勢的途徑。這些機制更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把一個群體從別的群體分別出來,為該群體的成員提供獨特的身份形象(identity),以致能有別於其他群體。在這些機制的運作底下,個別的社群便建立出自身的價值體系(values)和對成員的一套錯綜複雜的期許(expectations)。這些機制的運作往往傾向於二元化(binary operations)。其中一個典型例子就是:「榮」與「辱」(honor and shame)的分化。
在群體的層面上,榮與辱為一個群體提供獨特的個性和質素。在個人的層面上,榮與辱成為調節行為的一種動力。透過人往往喜愛光榮,害怕恥辱的傾向:榮辱的觀念便令人在群體中有所為和有所不為。按照社會科學的理論,榮與辱本為文化機制的一部份,所以是外添在個人的認知之上的,並非天生。透過賞與罰的運作,這機制往往能令個人擱置一己的利益喜好,來迎合群體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繩。
在傳統華人文化中榮辱互動的例子不難找到。「求取功名,光宗耀祖」,「笑貧不笑娼」等說法,都反映著社會中榮辱機制的運作。從過往香港在清潔運動中所設計的口號,到現下香港對「政治民主」,「言論自由」的價值取向,以至在各色各樣的廣告設計和宣傳手法中,我們都可以看見利用榮辱的觀念激勵和約制個人行為的做法。從這個角度看,社會科學的分析方法亦有其精辟之處。
對基督徒來說,面對這種分析,我們很自然便會問一個問題:榮辱的分析也適用於基督徒的群體——教會嗎?我想這裡的答案是「既是亦非」
先說「是」的一面。單就現象上來說,社會科學所採用的分析工具(models of analysis),諸如「榮辱」,「主客」(patron-client),「淨穢」(purity-pollution)之類等架構,在描繪社會事物上有一定程度的效用。教會作為一個群體,的確有著她自身的價值機制,所持守的價值觀亦往往和社會或社會上其他群體的價值觀有差異,形成教會的獨特身份和性質,與其他群體界限分明。若非如此,教會便不復存在。所謂「光」與「鹽」,所謂「分別為聖」,正是這種非溶合性的價值觀的具體說法。在實踐上個別信徒亦往往按照教會的「榮辱觀」行事為人。「靈命長進」和「服事熱心」等話語都是信徒樂於得到的稱讚,而教會中亦有不同的機制處理信徒的不當行為(deviant behavior)。因此表面上社會科學的分析確能成功地描繪在教會中所發生的,以及教會和社會及其他群體相互關係中所產生的一些現象。這原本亦無可厚非。教會的生命表現有一定的節奏,信徒生活有一定的操守,自然便能以一定的方法去分析,解釋,甚至預測。信徒亦無須不加思索地抗拒這種無可避免的指劃。這卻帶入去「否」的一面。
使用社會科學分析方法最大的危險是以偏蓋存。即使該種分析方法能達致一些有效的結論,卻也不能全面地解釋教會的本質,亦不能把教會的意義徹底澄清。首先,社會科學方法中的自然論假設(naturalistic assumptions)並不能完全解釋教會這個由超然因素產生及維特的群體。這和自然科學無法完全解釋人類生命現象的原因同出一轍。就以「榮辱」為例,社會科學分析認為它對個別群體有兩大作用:(一)對內調節群體中成員的行為及相互關係。(二)對外一方面調節溶入大社會的壓力,另一方面維持自身的界線。但事實卻非盡然。
歷史上教會作為一個群體固然對信徒的行為起了一定的規範作用。但同時候,教會史上好些積極而又影響深遠的變化,卻都是因為一些信徒罔顧當時教會的主流價值觀而發展出來。他們都變相認同馬丁路德在沃爾姆斯議會(Diet of Worms)上的語:“My conscience is captive to the Word of God, I cannot and will not recant anything, for to go against conscience is neither right nor safe. Here I stand: there is nothing else I can do. God help me. Amen.”基督教信仰中一個很深刻的信念,就是信徒的榮辱既非來自輿論褒評,亦非出於教會的稱許或制裁。信徒的榮辱乃完全取決於那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宰(參彼前一17;四5)。因此社會科學分析中的榮辱模式,祗能片面地解釋信徒在教會中的行為取向,原因是這種分析排除了和教會及信徒存在息息相關的神學因素。
對外來說,教會在歷史上的確面對著「溶合」及「分別」兩大張力,以致教會所制訂的措施和發展成的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受著這雙重張力的支配。但社會科學方法既不能計算出在此張力底下教會應採取的最佳路線,亦不能解釋為何教會往往不以自身的群體利益作為大前提,反而面對社會抗衡多於認同,存異多於求同,違反在大社會中有利於生存及成長之道而行。再一次,教會了解到她的存在是取決於那造物主,而非取決於群體政治。沒有神學分析,社會分析祗能作出片面的結論。
上述的討論既無否定亦不完全肯定社會科學分析應用在教會現象上的價值。筆者祗想提出使用或面對該等分析時值得信徒注意的一兩件事情。在文化多元主義及學術多元主義的衝擊下,巴不得教會及基督徒能重新體認及落實他們的超然身份和使命,否則自然論無神主義的分析將成為教會最大的指控。
原載於《建道通訊》113期,1998年10月,頁14-15。
作者簡介
張雲開
聖經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