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教會領袖的道德勇氣 / 蕭壽華

我們生活在一個寬容的社會,表面上是包容,骨子裡卻常常是放任與縱容。

針對香港青少年的調查發現,四成中學生不介意朋友在店鋪高買,甚至有的為朋友辯護説:「老闆有這麼多貨品,拿去一二件又何妨?」另外,三成半中學生則表示不介意朋友服用軟性毒品,他們的理由是只要別人歡喜,便不應干涉。

今天敎會,面對的倫理道德間題,較以前更為複雜:一個已離婚但剛信主的信徒,準備與敎會一位姊妹結婚,敎會沒有嘗試了解他與前妻的狀況,弟兄姊妹也興高采烈地幫助籌備婚禮;一位執事的太太懷孕,在抽羊水檢査胎兒健康狀況後,發現胎兒患有蒙古症,便不動聲色地進行墮胎,敎會很多人知悉這事,但既然牧者不説甚麼,大家也就為她平安完成手術而感恩。

當然,倫理道德問題牽涉敎會對聖經真理的立場,但問題的關鍵往往不是立場,而是敎會的牧者、領袖,是否可以無懼信徒的反應,勇敢地説出他們當説的話。

猶太人要窺探耶穌,看祂是否會在安息日治病,耶穌知道他們的動機,並沒有逃避挑戰,反而吩咐那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前來,叫他站在眾人「當中」,並且主動地査問他們説:「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答案很明顯,但是沒有人敢回答,不是不曉得,而是害怕因自己的看法而被眾人排擠。聖經説「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可三5),隨後便醫治了那人。主耶穌表現在行動上的道德勇氣,沒有帶來眾人的稱讚,反之,「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然而這個預知的後果,並沒有攔阻主作祂要作的事。

舊約聖經的祭司以利與非尼哈,在不同的情況下同樣面對邪惡的事,卻分別受到神的責備和讚賞。以利雖曾經提醒自己的兩個兒子,不要在百姓獻祭的事上犯罪,但神還是責備他「知道兒子作孽⋯⋯卻不禁止他們」。背後主要的原因是:「你們為何踐踏(祭物)?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撒上二29)——我們要學習尊重別人,卻要警覺不因此而失去對神的尊重;為了堅持對神的尊重,我們甚或要冒得罪別人的危險,在自己的責任範圍內禁止人作得罪神的事。

以色列人在什亭與摩押女子行淫,祭司之子非尼哈為神的榮耀,殺了當時一位不理會神的怒氣,仍然犯淫亂的首領蘇珥,神因此稱讚非尼哈:「(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以我的忌邪為心(as zealous as I am for my honour)。」(民二十五11)

非尼哈的勇氣從哪裡來?從一顆不願看見神的名受羞辱的熱心而來。他感受到神的怒氣,也怒神所怒,並以行動除去神所不悅的事,神的怒氣因而止息,瘟疫也就止住了。耶和華隨即把永遠作祭司的約賜給他,並向摩西解釋說:「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民二十五13)

今天的敎會領袖、牧者,是否也配得上稱為神新約的祭司?

一本名為《疾風烈火》的書,描述了紐約一間藉禱告會而復興的敎會,書中講述一位牧師如何規勸一對年青男女。女的在聚會後與男朋友走到牧師面前,要求牧師祈禱求神賜福予他們的關係,牧師詢問他們認識多久,他們回答説好幾年了。牧師被聖靈催促,問他們「你們住在一起嗎?」他們在驚訝中承認。牧師隨後說:「你們要我求神祝福-件祂早已表明不喜悅的事。祂在聖經裡説得很明白,在婚姻以外的同居是錯的。所以我看來,如果我求祂在這樣的情況下幫助你們,是在浪費我們每個人的時間,不是嗎?」其後幾經勸導,這對青年不再同居,經悔改後在敎會正式行禮結婚。

箴言説:「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箴二十八23)今天的敎會領袖,須要受訓明白聖經,也須要懇切的祈禱,求神賜剛強壯膽的靈,並以神忌邪的心為心,「向以色列指明他的過犯」,引導敎會行在神的光中。

*蕭壽華牧師由本年8月1日開始擔任本院代院長一職。

原載於《建道通訊》125期,2001年10月,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