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信仰(三)──神意與人意/梁家麟

我們所傳講的基督信仰,總是難以盡行撇掉個人的主觀想法,亦無法避免陷入「人神混雜」的危機去;因此我們必須常懷謙卑恭謹的心,承認自己對真理的認識並不是完全的,更得小心區分聖經的啟示與個人對此啟示的引伸詮釋。

也許有人會問,若現實裡的人都未能全盤獲知真理,那為什麼不乾脆否認真理存在,或宣告真理即或存在,亦是人所不能窺知,所以與不存在毫無分別呢?

我們的回應是,因為「真理者」上帝業已向人啟示祂自己。啟示不是人間原有的,而是由外而內闖進來的;真理不是人的本賦或自行建構,而是為上帝所給予的。相對於人而言,真理是客觀的。雖然人對真理的聆聽既主觀又欠全面,總不能否定客觀真理的存在。介入人間的上帝,成了我們能夠尋覓與討論真理的最終保證。

正是由於真理外在於我們,不由我們自行發明出來,所以我們必須將個人想法和喜好與上帝的啟示區分開來。上帝的啟示客觀地記載於聖經裡,我們必須恭謹研讀,謙卑聆聽;縱然在解釋和應用的時候,我們免不了將自己的偏好和經驗讀進經文裡,主觀因素難以排除,但聖經與聖經詮釋在原則上總是能夠區分的。

雖然在許多事情上不知道主的命令,但是我們還是要活下去的,還是得在現實的教會生活裡做這個那個的辨識和抉擇,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或比較對比較錯),決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我們不致狂妄地自許為真理的化身,卻也拒絕作相對主義者。因此,沒有上帝的想法,總還是有我們自己的想法。我們的想法雖非真理,卻也是間接來自上帝的,因為人的智慧是上帝的恩賜,並且雖然在某具體事項上我們沒有具體的啟示,總還有聖經作為原則性的啟示,供我們在思考具體問題時作參考。

人的意見在教會裡是有合法存在的位置的。執事會所討論的是人的意見,牧者所作的應用倫理教導絕大多數是人的意見,所有「如何做」都是人的意見。因著它們是人的意見,所以可以多元分歧,可以質疑討論,可以修改否決,可以妥協讓步,可以犯錯。要不是人的意見,那一切紛爭便只能是真理大戰,亦即基督與敵基督之爭了。

不要聽「只有神意才能在教會裡立足,人意不能説」的謬説;説這貌似冠冕堂皇的話的人,極可能在自比為「神人」,將他個人的意見無限神化,以神諭方式頒佈,建立人間的「宗教獨裁」。

原載於《宣訊》57期,2004年9月,頁4。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梁家麟

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