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常與教會的常/梁家麟
「宣道會的醫治觀」三之二
宣道會強調醫治是上帝的「常」而非上帝的「異」。耶穌基督是恆常的醫治者,毋須誇大聖靈在末後日子的特殊作為。
「主在昔日曾顯大能,醫治人病苦,今日依然主言一出,憂病都消除。當日婦人一摸主衣,即時得痊癒,今日因信主仍醫治,主恩典豐富。」(宣信作詞:〈耶穌不改變〉,《生命聖詩》二七九首,第三節)
上帝的「常」也便成了教會的「常」。宣信認定醫治是教會的常規事工,是基督的教會忠實地執行基督的吩咐,給有需要的人吃餅;所以他在他主持的會幕堂裡,逢星期五主持常規性的醫病聚會,也就是為病人抹油祈禱的聚會。宣道會沒有在大球場體育館舉行醫治大會的做法。
宣道會不僅拒絕神醫大會,也不相信有神醫(divine healer)存在。宣信説:「我們自己沒有這個力量,這力量是主的,我們只能支取這力量,所以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每時每刻每分鐘從坐在父前的,和住在我們裡面的主,接受這力量作我們隨時的幫助」(《宣信行述》,頁一○四)
耶穌基督是醫治人的主,醫治既是祂的職事,也是祂的權柄。沒有人可以宣稱擁有醫治的能力,沒有人可以宣稱充當了基督在人間的總代理。耶穌基督親自在教會作王,毋須人間代表。我們的責任是將有需要的人帶領到基督的跟前,像拆開屋頂把病人縋到耶穌那裡,然後期待耶穌出手醫治。宣信特別叮嚀不能以醫治職事沽名釣譽圖私利,這事工必須以隱藏的形式進行。
基督徒有責任為每位有病的人祈禱,求上帝親自醫治。但由於基督才是醫治者,所以我們絕不能輕言「包醫」,無論這是訴諸「有強固的信心」、「積極的祈禱」等口號。基督是有主權的上帝,祂的普遍應許(諸如應允人的祈禱)並未取締了祂的自由,施行神蹟與否,端由祂自主決定,人無法預知,無法操控。
宣信為所有前來尋求醫治的人祈禱,其中有蒙醫治的,有不蒙醫治的。他從未為自己無法醫好每個病人而羞慚,也不會轉彎抹角地為自己的無能尋找神學上的下台階。當有人問他為何無法治癒某病人時,他坦然承認並不知道箇中原因,並説這個生命的奧秘,只待將來見主面時才得知曉。
宣信相信上帝的大能,卻否定人有成為「神人」的可能性。我們只能以人的身分替人祈禱。祈禱是我們的權利,醫治不是;得醫治是聖經的應許,某個程度言也算是上帝兒女的權利,但上帝可以為一個人所不知的神聖理由,拒絕給予醫治,對此我們只能順服。
宣信對醫治的信念,一方面來自他的個人經驗,另方面則來自他對聖經的查考。他在確定醫治的道理以後,曾與上帝立三個約:第一,接受醫治是聖經及福音的一部分;第二,確定耶穌為他個人的大醫生,醫治他的疾病;第三,他應許會應用這個福氣,並且到處為這個真理作見證。
宣信的信仰領受,成了宣道會的信仰。直到如今,我們都見證這個經久常新的道理。
原載於《宣訊》80期,2006年8月,頁4。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梁家麟
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