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專欄】神權與人權——撒母耳記上第八章 / 楊小松

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撒記敘了以色列民族史上最重大的一件事——他們的長老聚集來見撒母耳,要求為他們立一個王,治理他們。撒母耳不喜悅他們的要求,當他向神禱告的時候,神對他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撒上八7〜8)當神這樣對撒母耳說話的時候,神的心真是傷透了!

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治理他們,理由是:「使我們像列國一樣,有王治理我們,統領我們,為我們爭戰。」(撒上八20)歷史證明這是「不成理由的理由」!試想想,是誰把追殺他們的埃及雄師淹沒在紅海裡?是誰用雲柱火柱帶領他們四十年之久?是誰給他們喝的吃的?是誰摧毀耶利哥的城牆?是誰差遣約書亞帶領他們東征西討以取得迦南美地為業?遠的不說,就在他們要求立王前不久,當非利士人要來與以色列人爭戰的時候,「當日,耶和華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他們就敗在以色列人面前」(撒上七10)。撒母耳也很清楚地指出:「你們見亞捫人的王拿轄來攻擊你們,就對我說:『我們定要一個王治理我們』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撒上十二12)。但以色列人並不省悟,仍然不要「神作他們的王」,定要「人作他們的王」!好一個忘恩負義的民族!

以色列人身為神的選民,以申命記為基礎,建立了神權政治的體制與法例。自約書亞死後,好幾百年間,神透過士師直接治理他們,士師的廢立都由神掌管。但自從大衛王死後,王位承傳變成世襲,不再由神膏立,結果惡王輩出,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以色列人不要神來治理他們,卻要人來治理他們,結果是怎樣呢?我們翻開歷史看一看,就知道「人權政治」給以色列民族帶來了國破家亡的悲慘經歷,真是可悲可歎!

其實,不但以色列人不要神治理他們,作他們的王,其他國家民族實在也是如此。自從文藝復興時代,知識分子掙脫黑暗時代教廷的束縛,教育從修道院中釋放出來,平民開始獲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人文主義」抬頭,這是十分可以理解的必然趨勢。「人文主義」本來不是無神論,它的思想重點放在「人本主義」上:人權、民主、平等、自由等思想開花結果本是好的,可惜它後來愈走愈偏激,此種偏激之「俗世的人文主義」,變成了無神主義。1933年的第一次及1973年的第二次人文主義宣言都否定神的存在。時至今天,加拿大教育局明文禁止教師帶領學生禱告,也不准講創造論,只准講進化論;國會議員在國會中動議要把「上帝」一詞從國家憲章中刪除,號稱「基督教國家」的加拿大,不再是名副其實的了。

人治的「統治權」由兩個方法產生:其一是由征服者獲得。此乃所謂「槍桿子出政權」,在奪得政權後便盡量「神化」自己,最後變成擁有無限權力的「大獨裁者」,如中國歷代的帝皇自稱「天子」,又如德國的希特拉,前蘇聯的史太林,中國的毛澤東,結果都是使「千萬人頭落地」,可怕!其二是由民主選舉產生。這當然比槍桿子出政權好,但也有其短處,掌權者既由選民選舉產生,就必須討好選民才可保住政權,結果他們紛紛以高舉人權為「賣點」,一於投其所好,以致近三十年來,人權在歐美無限擴大,打著人權的招牌便無往不利:同性戀大行其道,美其名是「性取向」;墮胎合法化,聲言墮胎是婦女之人權;同居代替結婚,傳統家庭觀念被視作不合時宜;賭毒合法化,在加拿大竟然有吸毒人士組成「大麻黨」參加省議員競選,且有不少選民支持……各種奇怪現象,不勝枚舉,傳統道德標準蕩然無存。

其實人權必須服在神權之下,才能避免成為脫韁之馬。人權又要得到「民主」與「法治」兩條支柱支撐才能落實保障。慎思之!明辨之!

原載於《建道通訊》127期,2002年4月,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