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寫於教牧碩士課程的開始 / 張慕皚
碩士科開始了
碩士課程終於開課了,這是建道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我們恭敬把這第一個碩士課程交托父神手中,求祂使用學院,能夠提供今天華人教會所需要的教牧課程。
教牧碩士課程的開始,不免叫我環顧一下目前教會中流行的教牧學,發現今天從西方教會流入華人教會的一套教牧學中,有一點很值得華人教牧人員去深思和商確的,就是傳道人的「權益」問題。
今天流行的教牧學
今天的教牧學強調,如何在教會中取得合理的待遇,清楚自己的工作範圍,尋求合理的退休金。還有,每一週必須有一天假期,而且家庭第一,故此就是教會有任何大事也不能叫我輕易放棄「家庭時間」的權利,年假多少要講明,每天也必須定出一段不可侵犯的進修時間。還有其他種種的條件,必須「先小人,後君子」,講個清楚,才能投身教會或機構的事奉。
首先我們必須認定,教牧學中這套有關傳道人個人利益的教導,是未可厚非,更可說是合情合理的,因爲聖經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5:18)。這不但是爲了傳道人應得的好處,使他們在工作上無後顧之憂,更可說是爲了教會的好處;也爲了在工作上完全免生誤會和麻煩。
雖然這一套教牧學並沒有不合聖經原則之處,可是當傳道人過份強調這些原則時,卻很容易叫我們的眼睛受蒙蔽,看不見聖經教牧學中更高的原則,這原則就是:傳道人應該尋求能夠爲主和國度放下一些自己應得的權益。
聖經中更高的原則
神的話語告訴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不應做的就不去做。但追求過聖潔生活,連本來可以做的,也有時必須爲了主和國度的原故而放下,就如葡萄樹,不但要把殘葉和枯枝剪去,連好的枝葉,有的也要剪去,爲的是使樹能結更多的果子(約15:1-2)。
本來吃祭過偶像的食物是神所容許的,可是爲了一些軟弱的人,保羅卻勸勉那些有知識的人,要放棄他們的自由和權利(林前8)。跟着,保羅提出了自己事奉的見證,他雖可以與其他使徒一樣,有權柄靠福音養生,但他卻放下了應得的權利,他本可以娶信主的姊妹爲妻,帶着一同去傳福音,如其他的使徒一樣,可是爲了福音,他甘心放下這個權利(同時他也没有批評那些爭取這些利益的人)。甚至爲了自己的同胞得着福音,保羅表示,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是願意(羅9:3)。在他收集捐項,親身送到耶路撒冷的事上,可見他是一個「講得到,做得到」的人,雖然聖靈透過弟兄姊妹勸他不要去,他卻下了決心一定要去,保羅並不是不聽從神,而是說,神容許他不去,甚至寧願他不去,可是他爲了自己的同胞和福音,願意放棄神給他的權利。
保羅的這種事奉態度,當然是從主耶穌得來的(林前11:1),祂本來享有與神同等的地位和權利,可是他卻放棄了這一切,降世爲人,而且成爲人下人,死在十架上(腓2:5-7),因此他是好牧人,爲羊捨命,而雇工卻祗求自己的權利(約10:11-13)。
深盼今日華人教會的教牧學,能更多教導我們牧長耶稣基督的一套教牧原則,不是自己去爭取更多的權利,而是認識主自己的原則:「先求祂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
當傳道人願意遵循基督的教牧原則時我們同時盼望教會的信徒能將用愛心去遵行聖經給他們這一方面的教導:「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爲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5:17)。因此,傳道人應該肯付代價,肯犧牲;而教會的信徒,應該爲傳道人爭取利益。當我們將這個聖經原則掉轉過來傳道人去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信徒要傳道人付代價和犧牲的時候,恐怕神不會祝福教會,也會帶來教會的衰敗。
原載於《建道通訊》46期,1983年2月,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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