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督徒亦可祭祀/葉淑儀

一、前言
香港人關於祭祀的實踐與態度,長久以來牽動着文化認同、家庭倫理與宗教信仰的多重張力。對身處中西交匯平台的香港基督徒而言,祭祀議題更顯複雜,一方面他們承繼並面對中國傳統的孝悌與祭祖倫理;另一方面,他們又受基督教教義與教會傳統的規範約束。面對這種雙重身分與文化張力,基督徒個人的選擇、教會的立場與公共話語,均呈現出多樣化的實踐。這正是本研究起始的出發點。
有鑑於此,筆者發起一個小型的「2024 年香港基督徒的祭祖態度調查」,旨在以實證資料為基礎,探討香港基督徒如何在信仰與傳統之間做出倫理判斷與實踐選擇;同時,本研究也嘗試以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視角來分析,在香港的社會、宗教與家庭脈絡中,祭祀如何被理解、調整或重構。換言之,本文既關注「個人信仰如何影響祭祀行為」,也關心「社會文化如何形塑個人與群體的祭祀選擇」。本文嘗試可作為討論香港基督徒祭祀問題的一個現狀基準點,並提供可供教會與學界延伸的思考。
二、定義︰香港基督徒與祭祀
這研究的目標對象是住在香港的中國人基督徒。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這裡是基督信仰進入中國的跳板,信仰已在港植根超過180年。在這裡生活的基督徒擁有對信仰的忠誠,日常過的卻是中國人的生活。在香港,縱使你不是基督徒,也會認識一些教會朋友或曾在基督教社福/教育機構獲取過一些服務,一般人就算對基督信仰不以為然,也會尊重教會。
就祭祀文化言,傳統中國人的喪葬祭祀儀式是嚴肅而隆重的,打從封建時代的帝王祭天發展至進入尋常百姓家,當中牽涉儒、道、佛三家文化,「生則敬養,死則敬享」(禮記祭義),重視孝德,人在生事之以禮,死後亦要葬之祭之以禮,敬祖慎終追遠乃本份,拜祭時向祖上表達奉養之情。[1]
只是香港社會日走多元,很多傳統概念到實行時都已化繁為簡,以前如有先人過身、出殯、落葬以至每年多個特殊日子的拜祭都有規有矩,現代儀式都簡化了。在香港,如先人是在醫院過身的,家人可以諮詢殯儀館,交殯儀館專業人員根據家屬提供的指示,以不同宗教理念處理葬禮儀式,簡化的葬禮可能只有一晚,之後入殮下葬或選擇綠色殯葬,如果要等待骨灰龕/靈位/土葬場/其他原因,可將遺體/骨灰暫留殯儀館/道場之類處所,等待時間可以曠日持久,如果家人想速戰速決,亦可以直接在醫院殮房做一些簡單儀式,然後火化、入殮,倘一切順利,葬儀可以在身故數日之間就完事。至於日後的祭祀就視各人心意,每年春秋二祭是香港假日,方便考子賢孫拜祭盡孝,子嗣亦可以在家設靈位,任何日子都可以在家或去墓園致祭。
港人的祭祀儀式可從宗教皈依分類,亦可以簡單歸類為中式/西式。西式祭祀儀式主要是奉上花束、鞠躬禮等,基督教的葬禮也可名之為安息禮,有特定的宗教內涵,但舊約傳統的哀悼儀式包括親吻屍體和哀哭,沒有成為今日香港基督徒祭祀的主要部份[2]。中式祭祀儀式除鞠躬禮外,亦有燒紙錢紙品、點香燭、奉祭牲,甚至有佛道儀式如「破地獄」念佛經經文等。中國人祭祀之禮可追溯到遠古秦漢,儒教重敬祖孝親,皇家祭天,民間祭祖,靈前或稟報家人日常、或炫耀家族輝煌,慢慢這些儀式演變到求告祖上死後通靈成鬼神守護本家,奉上祭牲燒上香燭紙錢以求庇佑繁榮子孫,這種供養亡靈的意識滲雜了佛、道、陰陽五行和修仙等迷信色彩,功能化了的儀式混含偶像崇拜,[3] 具有基督教忌諱「拜別神」的元素。
對基督徒來說,出席或處理西式/基督教式的喪葬祭儀是沒有猶豫的。「2024 年香港基督徒的祭祖態度調查」和這篇文章觀察的是香港基督徒面對中式祭祀時的倫理判斷與實踐選擇。
三、中國處境下的祭祀爭議
「孝」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組成部份,祭祀是盡孝的顯徵。基督教亦重視孝,十誡第五條就是「當孝敬父母」(出廿12),但如果祭祀牽涉了拜別神,那就觸犯了第二誡「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廿5)。
傳教士們曾深入研究中國人的孝道精神、其體現和祭祀儀式,很早就研究中國人祭祖的行為。中國人祭祀是否可以接受?晚明進入中國的耶穌會教士如利瑪竇、衛匡國等接受中國信徒祭祖祭孔,利瑪竇提出的觀念是祭祀呈現孝思,相關的儀式只是傳統的一部分,他們認同祭祀的原意初衷,祭祀只是一種社會性禮節和民間習俗,不是宗教迷信,而且「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意指郊祭(祭天)和社祭(祭地)的禮儀,是君王用來祭祀無所不在至高無上的「上帝」,利瑪竇將中國人的上帝理解為基督教的上帝,故儒家推廣的拜祭就是拜祭我們至高的上帝。(這個類比,倫敦會傳教士兼漢學家理雅各亦認同,故他強調聖經所提的God就是上帝,堅持以上帝作為聖經翻譯God的專有名屬。) [4] 1659年羅馬傳信部亦曾認同,就此曾發過一個指令「只要中國人不公開反對宗教和善良風俗,不要嘗試去說服中國人改變他們的禮儀、風俗方式,不要輕易下判斷妄加指責,要抓住思想上具備了接受真理的時期再逐步消除邪惡。」[5]
這個指令在中華大地沒得到傳教士廣泛認同,後來的道明會和方濟各會士對中國的禮儀問題有異議,引發了「禮儀之爭」,巴黎大學神學院更裁定中國禮儀為異端,1706年羅馬教廷的代表在中國發出「南京敕令」禁止中國禮儀,大清康熙皇帝大怒,硃批「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自此大清禁止傳教長達百年。[6]
禮儀之爭所爭的禮儀主要就是祭祀的禮儀。到了十九世紀中葉,教會可以在中國境內自由傳教,這個爭議仍沒有停止,不能慎終追遠始終讓不少認同基督信仰的人卻步、不認同的人唾棄。早期的新教傳教士如馬禮遜、衛三畏等就認為中國人的祭祀乃是將拜偶像之事依附在孝親的美善當中。[7] 早期除部份開明的傳教士如翟雅各等寬待祭祀儀式,[8] 一般傳教士認定任何非基督教的文化都是異教文化。
有人質疑傳教士一面倒的反對祭祀是真的為了信仰反拜偶像,還是抱有保守西方立場,一種文化優越感的偏見?[9] 進入20世紀,中國教會發展由傳教士主導漸次讓位中國人,經過多番檢討,傳教士漸次揚棄「福音與異教」的視野,改從「福音與文化」角度去評估中式祭祀。[10] 2006年亞洲神學協會就祭祖問題作出獻議,他們強調只有神才能將祝福賜予世人,不相信祖先敬拜是真正的敬拜,不應嘗試將福音遷就文化,而要在基督的主權下藉著聖靈的能力和教訓更新文化。孝敬父母是祝福,人要先尊祟敬拜神,其次尊敬自身的父母,這個祝福與尊重世代延續。家庭歸信了,就會在聖靈裡重生,人與去世列祖走向合一。人要謹慎掌握「靈魂不滅」或「代求」之類的用詞/態度,切勿僭越神是唯一不朽的獨特性。教會要建立一套可靠的釋經原則,去探討聖經信息的處理、接收與傳遞信息,但要體諒軟弱群體。[11]
對祭祀有關的中西文化信仰碰撞,可參考邢福增與梁家麟合著的《中國祭祖問題》。
神學上,神掌管宇宙,包括天上地下,地獄亦由祂掌管 (啟一18)。天主教是認可祭祖這行為的,每年十一月為天主教煉靈月,(1/11的諸聖節All Saints Day) 教會會為死去的亡靈祝禱、墓前追思。為亡靈求福是天主教的一個傳統。
總括而言,中西方都行祭祀,但基於文化差異,各地處理祭祀方式各異,所異之處在於祭祀符號上的應用。
四、香港基督徒祭祀
信仰本色化/本地化 (contextualization) 講的是文化融合,此有助信仰在異域落地,但在過程中要抓緊信仰底蘊,傳教與護教兩不誤。祭祀是守禮的體現還是儀式符號先行?呈現出來的表現端乎人的角度、倫理原則的實踐還有宗教性規範的具體陳述。[12]
1939年天主教梵蒂岡宣告解除1706年頒佈的有關禁止中國一切祭禮敬祖的教令,中國天主教立即准許天主教徒祭祖。台灣的天主教在1972年舊曆新年公開舉行了一個祭孔祭祖彌撒,由當時的樞機主教于斌主祭。[13] 2019年11月,香港陳志明神父帶領西貢鹽田梓村民祭祖。[14] 然而直到今日,香港的基督新教各宗仍沒有就中式祭祀一事有清晰表態。
1985年Smith, Henry Newton的博士論文Chinese Ancestor Practices and Christianity: Toward a Viable Contextualization of Christian Ethics in a Hong Kong Setting[15] 研究了八十年代香港基督徒的祭祀文化。他設計了104條問卷題目,向香港浸信會會眾隨機派出問卷,問題覆蓋了受訪者的祭祀經驗和其個人背景,目的是想知道傳統文化與祭祖觀念有沒有引發香港基督徒的信仰困惑。
當年Smith曾拜訪九龍浸信會牧師和浸會學院宗教科系主任,兩位牧者都認為祭祖不是一個宗教問題,認為沒必要在宗教聚會中提出探討。[16] 教會選擇對祭祀沉默,既沒有就拜祭提供明確說法亦沒有就此提供指引;另一邊廂,浸會人面對家庭傳統,很多會友都覺得作為家庭成員有需要參與傳統活動,於是人們有意識地各自以自己理解的方式參與祭祀。
歷經40年,香港基督徒對祭祖的態度和實踐有無改變?就此筆者設計了一個簡單問卷,涵蓋9條與祭祀有關的題目和4條個人背景題目,以Google form與紙本方式,在網上社交平台和以個別派送方式徵求回應,最後根據97個有效回應,編寫了「2024年香港基督徒的祭祖態度調查」,追尋香港基督徒祭祀文化的變遷。
五、「2024年香港基督徒的祭祖態度調查」
個別題目的統計數據已羅列於附件一,下面是一個綜合交叉分析,同時亦會就發現與Smith的報告適時作一比較。
基督徒無分宗派/性別,一是傾向不出席祭祀(41%),一是選擇低度參與(47%),即每年祭祀不超過兩次,這個綜合比例相比40年前多出26%。細緻分析,高教齡和長者比年輕人重視祭祀,出席祭祀比例較高,出席的次數亦趨向多;女性比男性較傾向祭祀。祭祀主要是群體活動,主要祭祀對象是上一輩(父母)和再上一輩(祖父母),祭祀目的主要是懷緬亡者表達孝思,相關理據與40年前相差不遠。
參與祭祀時,基督徒可能面對不同宗教的儀式符號,出席信友大都懂得趨避,避開拜偶像具異教色彩(如奉香燭燒衣紙)的項目。相比40年前,浸會人在儀式上的參與表示掙扎,但在此調查中只有個別信友表達對個別符號不自然,這顯示選擇出席祭祀的信友基本上已理解儀式符號背後的意義,並表現出適度的參與或規避。
比較2024與1985兩份調查,香港基督徒對中式祭祀的問題放開了很多,人們普遍接受在生盡孝,死後懷緬的祭祀態度,基督徒的糾結不在於教義,而在於祭祀儀式符號上的認受程度。72%基督徒認為祭祖沒有帶來困擾。出席者會視祭祀為一個慎終追遠的非宗教性盡孝行為,祭祀者對參與不參與祭祀立場鮮明,從教義中找到支撐點,離開宗教困惑,他們會避免一些具異教色彩與未界定符號意義(如分食祭品)的禮儀。從調查中發現仍有一定比例(23%)的教友感覺困擾,擔心孝道文化的承傳和家庭團結的維繫,這些困擾在混合信仰的傳統家庭尤為明顯。
自基督宗教進入中國,信徒活出基督愛的樣式,就祭祀一環不斷調整參與形式,以符合教義又揉合中國傳統的方式進行,冀達到傳教與護教的目的。香港社會寬容,不同信仰各有表達,接受不同的祭祀方式。基督徒祭祖在香港有其本色,不分宗派,大部份基督徒自然而然的作出祭祀或不祭祀的決定,背後皆有神學支持,沒有包袱。大多數家人(縱使是非基督徒)都已接受了基督徒的低度參與,在場親友不會介意你的祭祀方式,我們的祭祖立場普遍被理解和接納。信仰、教義我們都守住了。
六、還要講祭祀嗎?
簡單而言,從慎終追遠角度言,祭祀先人在教義上是容許的,只要在儀式上小心處理就好。要解決文化傳承這問題不容易,要確立一個富基督教色彩的儀式也不容易。究竟為舊祭祖文化的儀式符號賦以新意義,還是保留祭祖傳統倫理含義而創造新符號,那個更合宜?梁家麟建議因時制宜,如多數教友強烈反對祭祖,反對持香跪拜,為免絆倒信心軟弱的人,那就避免作絆倒人的事 (羅十四13-23);如教友接受西化的喪葬儀式,那就繼續如此。[17] 2019年陳志明神父帶領鹽田梓村民祭祖,一同上香祭燒豬祈禱唱聖詩讀經文,村民認同慎終追遠的精神,但他們已不參與燒香獻燒猪儀式久矣,點燃香枝也雞手鴨腳,天主教徒處理中式祭祀就是在舊文化符號上賦以新意義,這種刻意回歸傳統是否自找麻煩?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24),何況如何「行」也要仔細思量。
以祭祀節期為例,1972台灣天主教試用舊曆新年搞第一次祭孔祭祖彌撒、香港天主教2019年揀11月煉靈月期間進行集體祭祖,40年前Smith問浸信會會友在復活節做紀念崇拜好不好?97%人反對,而一般香港人包括基督徒就習慣清明重陽拜山。
至於儀式,大家都知道貢花是西方習俗,不是甚麼傳統,但很多人就認為貢花乃代表基督教,似乎基督徒已默然選擇了以貢花代替奉香這拜祭符號。
看!要統一祭祀日期與符號已牽涉很多習慣改變,那是否值得無事找事的再就祭祀討論一番呢?
香港基督徒的祭祀本色是慢慢沉澱出來的,未有道統教會支持,未經過任何宗派就教義和傳統解讀或認可,這做成很多教友仍然猶疑是否參與祭祀。香港是一個中國人傳統社會,不止是喪葬,其他如中國的喜慶節日也會遇到面向中國傳統的困惑,例如結婚時跪拜父母蒼天、新娘掛上好意頭的飾物、過年食湯圓等等俗例儀式,好多教友(特別是新教友)都無所適從,不知界線在那裡,唯有選擇逃避,這亦令非基督徒家人覺得我們冷漠,而有傳統觀念的基督徒亦私下擔憂中國傳統無以傳承。
神學院推動宣教。宣教除了向海外進軍,也不能沒煞本地的需要,沒有本地堅實的教會支持,斷不能發展出有意義的海外傳教。祭祀可能已是一個老掉牙的本色化話題,亦可能是一個帶人歸主(特別是長者)的障礙。中國文化的擁抱者(特別是國內友人)亦是我們宣教的對象,希望教會不要猶豫,清楚解釋與祭祀有關的教義,這是護教亦是一個文化融合的契機。如果在大家「沒有迫切性」的藉口下,一動不如一靜,繼續觀望,很多有意義的事情就在保守思想下,發展不起來了。
教育局課程修訂,倡議從宗教角度推廣中國傳統的孝悌精神,教會大可因利成便,製作教材,以祭祀為引,帶出孝親、傳統和教義,甚至進一步比較中港台基督宗派的祭祀本色和後面代表的宗教精神和傳統,從學界開始、由年青人開始,將祭祖規範化、本色化,讓更多人多角度理解信仰。
根據上述調查,如果與異教偶像崇拜劃清界線,標明儀式符號的包容性和含意,大多數香港人/中國人仍是樂意透過祭祖表彰孝親敬祖之情的。一般信友就是要個指引而已。教會有責任向教友講解有關教義和中國傳統敬拜禮儀的相容性和相沖性,有意義地回應會友的文化情感需要。事實上,台灣教會就祭祀的教導比香港前衛,在互聯網上,隨時可以搜到在台基督徒祭祀儀式的注意要項,圖文並茂,清晰明白,容易遵行。
更加理想是由跨宗派機構行動,將慎終追遠、死後生命、祭祖等概念以基督信約如永生、榮神益人、始祖上帝與創造等作神學闡釋,方方面面以教義、基督教倫理和禮儀為經緯,調較出一套具本地特色的祭祀模式,制作儀式手冊讓教眾(特別是新進教友)參考。一年一度的「港九培靈研經會」可擔起研討會的重任;坊間跨宗派的出版刊物,如《時代論壇》、《基督教週報》、《中信》、《號角》…等,它們可以邀請不同宗派背景的牧者和神學院老師從神學角度、聖經經文、基督教倫理等作進一步探討;然後交教會跟進,教會牧者在崇拜以經文切入,講述尊親孝思的聖經基礎;主日學/查經班以經文為綱領,比較教會傳統和中國民俗傳統,玩遊戲。。。今日我們坐而憂慮會友數量下跌,不若祈禱叩問,如何應用教義和聖經教導去敬主愛人。孝是愛的體現,「生則敬養,死則敬享」。
七、結語
信仰是一個動態行為,我們以行動為神作證,無論你選擇出席或不出席祭祀,只要心中有教理支持,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回應任何質疑。香港基督徒以積極虔誠態度參與祭祖可起移風易俗的社會作用,亦可以適切地將基督教融入香港人甚至是中國人的生活當中,帶引更多人向主仰望。
鳴謝︰
多謝倪步曉老師的鼓勵和指導。這篇文章原身是一份功課,但經再三修訂,已與原作大相逕庭。筆者獲益良多。
–
附件一︰「2024年香港基督徒的祭祖態度調查」問卷問題及統計數據︰
祭祖定義︰祭祖是中國人長久以來的一項傳統活動,意指祭奠已逝的家中先人,活動不限於殯儀、掃墓、上墳、安葬、敬拜木主/神主牌等等。
以下問題分兩部份,第一部份有關祭祀本身,第二部份乃個人簡單背景資料,請R或填寫如實作答,除註明外,每題只選一個回應。
第一部份︰祭祀習慣
1. 在過去一年內(11/2023-10/2024),你出席了多少次祭祀活動? 41.2% 0 次 47.4% 1-2次 9.3% 3-5次 1% 6-10次 1% 多至記不清 |
2. 你多是個人還是與與群體一同祭奠? 26.3% 既有個人亦有群祭 5.3% 只有個人祭奠 68.4% 只有群體祭奠 |
3. 請問你祭奠對象是你的 21.1% 平輩 68.4% 上一輩 31.6% 再上一輩 26.3% 祖先 |
4. 你(或你的群體)祭奠所用祭祀貢儀包括 80.7% 鮮花 42.1% 酒水 49.2% 食物 45.7% 衣紙香燭冥襁 15.8% 仿活人用品 5.4% 其他_ 信/帛金/沒有__ |
5. 祭祀時的整體儀式包括 77.2% 默禱 42.2% 開口禱 56.1% 鞠躬/跪拜 7% 打醮 47.4%上香 1.8% 當天茹素 40.4% 燃燒衣紙冥襁 15.8% 現場摺疊衣紙 15.8% 播有宗教色彩的音樂 8.8% 其他 唱聖詩/對亡者談話/_________ |
6. 在祭祀或準備祭祀時,你曾參與以下項目 77.2% 默禱 29.8% 開口禱 38.6% 鞠躬/跪拜 0 打醮 12.3%上香 1.8%當天茹素 7% 傳遞香燭衣紙等 7% 燃燒衣紙冥襁 5.3% 現場摺疊衣紙 40.4% 清潔碑石墳地 38.6% 佈置鮮花 8.8% 佈置靈堂或祭儀 12.3% 分享祭祀後的食品 3.5% 其他_唱聖詩________ |
7. 你出席祭祀的原因是 56.1% 尊重亡者 38.6% 對祖先感恩 59.6% 家庭歸屬 71.9% 懷念亡者 0 恐懼惹怒亡靈 3.5% 關懷亡者死後景況 5.3% 被迫出席 1.8% 求告亡者 5.3% 冀望祝福保佑 38.6% 尊重群體成員的要求 5.3% 其他 照顧長輩、關懷亡者親屬、告別亡者_________ |
8. 不出席任何祭祀活動或避免出席太多祭祀的原因是 23.7% 地理上太過遙遠 18.6% 不認同祭祀的意義 16.5% 與群體疏離 17.5% 對祭祀本身無感 24.7% 工作致不能分身/時間不就 15.4% 沒有/無需要 6.2% 與信仰相違 6.2%其他、時間不就、不適、無此習俗、與亡者有衝突 |
9. 你對祭祖一事有無困擾?請分享一下。 此題的答案較多樣。表示對祭祖抉擇全無困擾的佔49%;得到家人理解的有24%;有明確宗教立場,而對祭祀有不同程度困擾的有23%;內容與信仰無關者4% (根據調查,選擇不出席與選擇低度參與乃4:5之比,共佔九成) |
第二部份︰個人背景
29歲以下,佔比5.2% 30-59歲,佔比68% 60歲以上,佔比26.8%
女性69.1%,男性30.9%
宗派背景︰
沒聲明門派、或獨立宗派的有21.7% 宣道會︰20.6% 聖公會︰15.5%
浸信會︰12.4% 天主教︰12.4%
教齡︰
21年以上,佔比66.3% 11-20年,佔比18.9% 0-10年,佔比14.7%
註: [1] 陳美幸︰《節、結、解︰中國教會與祖先崇拜》(陳美幸,1993),頁10,13-15。 [2] 參考鄺炳釗︰《創世記(卷五),天道聖經註釋 (天道書樓, 2004)。舊約提及的祭祀對象主要是上帝,親人的喪葬介紹不多。參考鄺炳釗的創世記(卷五)註釋,裡面對雅各(以色列)和約瑟的葬禮有比較詳細的陳述,主要提及的是情緒的表達如親吻屍體、哀哭,葬儀方面就是屍體被製成木乃伊,民眾哀哭70天和送殯隊伍,但沒有提及下葬的流程 (創五十1-14.26)。或許今日西方儀式的扶靈隱藏昔日送喪的符號內涵,此點未有深究。 [3] 陳美幸︰《節、結、解》,頁10,13-15。 [4] 潘鳳娟︰〈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理雅各與比較宗教脈絡中的《孝 經》翻譯〉,《漢語基督教學術論評》,no. 12 (December 2011)︰頁129–58。 [5] 宋軍︰《東亞秩序下的中日韓基督教史》(恩道出版,2025),頁129–30。 [6] 宋︰《東亞秩序下的中日韓基督教史》,頁129–33。 [7]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第三版,文化集刊 4 (建道神學院,2012),頁8,12-20。 [8]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頁47。 [9]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頁16-18,97。 [10]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頁97。 [11] 亞洲神學協會署名,陳佐人譯︰〈基督教與祭祖問題處理獻議〉《普世宣教運動面面觀》(美國大使命中心, 2006)。 [12]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頁98–99。 [13] 李智仁︰《台灣的基督教會與祖先崇拜》,實踐神學叢書,(二) (人光,1995),頁75–77。 [14] 黃桂桂︰〈鹽田梓祭祖 天主教徒上香祭祖 村民︰把祖先關愛濃縮成一柱香〉,香港01 (香港),1 December 2019。(查閱日期︰2024年11月16日) https://www.hk01.com/%E7%A4%BE%E5%8D%80%E5%B0%88%E9%A1%8C/404576/%E9%B9%BD%E7%94%B0%E6%A2%93%E7%A5%AD%E7%A5%96-%E5%A4%A9%E4%B8%BB%E6%95%99%E5%BE%92%E4%B8%8A%E9%A6%99%E7%A5%AD%E7%A5%96-%E6%9D%91%E6%B0%91-%E6%8A%8A%E7%A5%96%E5%85%88%E9%97%9C%E6%84%9B%E6%BF%83%E7%B8%AE%E6%88%90%E4%B8%80%E6%9F%B1%E9%A6%99. [15] Henry Newton Smith, "Chinese Ancestor Practices and Christianity: Toward a Viable Contextualization of Christian Ethics in a Hong Kong Setting," (Ph. D. diss, 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 1987). [16] Smith, "Chinese Ancestor Practices and Christianity", 211–12. [17] 邢福增、梁家麟︰《中國祭祖問題》,頁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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