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召命 / 蕭壽華
常有弟兄姊妹問:「我有沒有被呼召全時間事奉主?是否只有傳道人被呼召,『平信徒』不必要被主呼召?」在神學院裡,常有機會聽神學生講述蒙召見證,從他們的經歷與我個人的領會中,我確信神今天仍真實地呼召一群人出來,肩負起全職事奉的職分。然而我也體會到,不少問「神是否呼召我」的人,並非不知道神呼召他們,只是因不願意回應,以致心思混亂,不明所以。
蒙召歸屬耶穌
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呼召是作聖徒。保羅説:「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Saints)的眾人。」(羅一7)當我們軟弱時,總愛説這樣的藉口:「我又不是聖人,當然會這樣!」不錯,我們確是非常軟弱的罪人,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停留在罪中,因我們已經是被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永恆的主宰以聖潔及不變的慈愛,呼召我們作屬祂的聖徒,祂的呼召是有確實果效的,這並不在乎我們自己,而是祂恩召中的應許與能力,我們只需要在信心中配合祂。因此我們人生最重要的方向,不是要作甚麼聖工,而是要殷勤追求生命的成長,「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捒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彼得後書清晰地解説,正因我們認識那位「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領受了永恆救贖的應許,便當「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而「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彼後一3、5、8)。
若有人得到一個土壤肥沃的大果園,卻不加理會,任其荒廢,又怎能在其中得著豐碩的果子?我們既蒙召,得著作聖徒的應許,便當悉力以赴,朝這個方向殷切追求。
保羅蒙召作使徒
保羅清楚知道自己是蒙召作外邦人使徒的,他説「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羅—1)他被神特派(分別出來)作傳福音的使徒,領受特別的異象(大馬色路上的異象),同時領受特別的恩惠,完成神所託付的職分:「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羅一5)。並且,保羅並沒有徒受神的恩惠,他是按著運行在他生命中的能力,盡心竭力——不因神的恩惠而怠慢,也不因竭力工作而忘記倚靠神,他專一持定他的召命,付出所有代價去完成。
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繼續説:「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他回應呼召的情況,就好像欠了別人的債,若不能完成召命,就會虧欠人、虧負神一樣。雖然寫羅馬書時他身在哥林多,但他仍不畏艱辛,盼望向西走到羅馬城,又常常懇求神給他去羅馬的機會,也「切切地想見你們(羅馬信徒),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羅一11)。
保羅生命流露出強烈的呼召感,因而擁有鮮明的志向:「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羅十五20)。這不是説要時常開創新工作,不是不能與人同工,而是深深渴望未閒福音的人得以聽聞:「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羅十五21)保羅已經把主的呼召融入自己的生命,成為人生最首要要完成的事,也成為他判斷路向,取捨優次的準則——他決心以神的呼召為其生命的焦點。
一位弟兄告訴我,他有明確的個人使命宣言(Personal mission statement),自己的事奉和工作的取捨,必須以這個宣言為依歸。他感到「欠債未償」,必須用人生的全部力量去「還債」,若不耗盡個人的資源,便不能償還此債。
呼召的方式
神呼召人的方式有許多種。聖經並沒有分全職事奉和帶職事奉,只記述各人在不同的情況下,領受神的召命,忠心地去完成。
神給摩西、保羅賜下特別的呼召時,以神蹟性的異象——荊棘中的火,和大馬色的大光——向他們顯現。神也會在人的心中放下沈重的感動,形成呼召。尼希米聽見同胞講述故國的災難時,深感悲哀,便按著感動放下一切,在長時間禱告中領受重建耶路撒冷的召命;他雖然沒有遇見神蹟性的異象,但神清楚地在他心裡賜下「不斷增強的負擔」,他便順從呼召。
神常在人內心指明祂的呼召:某人對某個群體的需要有一種神聖的熱忱(Holy Passion),又某人對某項工作有-種不能完全解釋而強烈的熱誠。他們好像有保羅的感覺:「若不作這事(傳福音),我便有禍了!」保羅也説:「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2~13)
除此以外,若有人敬虔地跟隨神,知道自己是蒙召歸屬於神的,因此凡事按照心中的純全行事,神也會默默在他們的生命中成就祂的呼召,甚至不為當事人所知。聖經中路得的事奉,便是最好的例子。路得沒有遇見偉大的異象,她只是一個在喪夫困境中的小女子,但她以純全敬虔的心,照顧神託付她的婆婆,因而成就了神的旨意,被神永遠記念,且成為耶穌的先祖。
我們每一個人都承擔著不同的託付,領受了不同的職分,彼此不分高下尊卑,若存著敬畏順服的心完成,所做的都成為神所看為神聖的。保羅説:「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西四17)
確認呼召
蒙召作全職傳道人的,不一定遇到異象,但他必然是「羨慕善工」(提前三1),內心長久地渴慕全職事奉主,作主全時間的工人,並且這種渴慕會隨著日子而增強,別人或許不會明白,但他自己知道,若不可以完全地擺上自己的時間丶精神、心智、才幹來事奉主,內心便不能感到滿足。他內心極度願意,甚至不斷地向主求,求神讓他有機會全職事奉。他知道不在乎自己有多少,只知道「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
另一方面,有人一生投入自己的專業,或某項服務裡,不為地位金錢,只為清楚知道這是他的呼召、他的天職(Vocation,拉丁文原意即呼召)。這些基督徒感到個人的內在生命裡有一種自發的工作動力(self-motivated ability),歡喜快樂地在某一個崗位上充分地發揮出來,產生美好的果效,並且在其中感到神的喜悅。過程中,他們確認這項差使是神給予的呼召。
今天,不少中年基督徒在工作中感到挫折,他們不願意只為某個野心勃勃的上司効力,也不願意成為工作的奴隸,賠上自己的健康、家庭和信仰,於是主動離職或提早退休,盼望進入第二職業(second career),重新尋索自己在過去失落了呼召。無論是甚麼工作,他們不再以世俗的成功標準來判斷自己,重要的是「作祂要我作的工」,回歸他應進入的天職裡。
呼召帶來的滿足
主對祂的門徒説「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2、34)主最大的滿足並非來自外在的物質,也不是地上的成就,而是完成天父託付祂的工作。敎會歷史中有不少聖徒,在順服神,回應祂的呼召後,便慢慢發覺個人的恩賜與性情,原來是神特別的設計,以完成祂所差遣的職分;不但如此,當投入其中時,更感到這是他應走的路!並且,其他潛藏在生命中的恩賜與能力,和神特別的恩惠,在事奉中逐步顯明出來;雖然其中也有困難,但卻會感受到因遵從主而有的滿足。
是的,基督徒的人生只有一個最重要的目的:「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完成主所託付我的召命。
原載於《建道通訊》127期,2002年4月,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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