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屬靈的最高境界 / 張慕皚

耶穌基督來世時的名字是「以馬內利」,意思就是神與我們同在,而「神同在」就是救恩的目的,也是屬靈的最高境界。

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犯罪墮落後,人類便失去了「以馬内利」,救恩歷史便是神藉着三個階段恢復「以馬内利」。

(一)舊約時代,藉祭司在人所支搭的帳幕裡透過獻祭親近神。

(二)新約時代神子「道成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原文的意思)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眞理⋯⋯」(約1:14)在十架上,「用自己的血,祗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相信的人,神藉聖靈的內住,進一步實現「以馬内利」,但這階段仍有罪和物質的間隔。

(三)在新天新地裡,「以馬内利」得到完全的恢復:「看啊,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啓21:3),這是「失落園」的復得。

現今在這第二階段裡,我們可以藉着二方面的操練,邁向屬靈的最高境界。

(一)聖潔的操鍊是享受神同在的首要條件,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罪叫人懼怕神,躲避神,惟有聖潔的生命叫我們能夠親近聖潔的神,聖潔的操鍊包括禱告、領受神的話語和遵行神的旨意。(的14:21-23)。

(二)信心眼睛必須操練叫我們在凡事上看見神,例如神藉苦難操練約伯,他起初祗知道他的救贖主活着,以爲死後才能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19:25、26),但後來卻能說:「我從前風聞有祢,現在親眼看見祢。」(伯42:5)

天堂是神同在,得見基督真體的地方(約壹3:2)而地獄則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帖後1:9),藉着以上的操練,我們今天才能過着在地若天的生活,享受主的同在。

原載於《建道通訊》51期,1983年12月,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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