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補給站】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 高銘謙
這經給我作見證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五39~40)
釋經的態度,決定釋經的結果,而這經文指出兩種不同的釋經態度(或前設)。
第一種前設就是「以為內中有永生」的前設。帶有這種前設的人認為釋經的終點便是「內中」,就是在經文中,他們認為只要了解經文的信息,掌握經文的重點,了解透徹經文的邏輯,便可以在文本的「內中」找到永生,然而約翰福音五章39節有「以為」一字,這字可解作「看似」,代表這種釋經的前設帶來一種「以為/看似」的釋經結果,這人以為因此便獲得永生,亦即是豐盛的生命。
在此,我們要明白,這人的出發點是好的,因為他起碼有期望改變生命的前設來看待經文,他的終點的確是永生,何況他有可能正確地運用不同的釋經方法,醉心於經文研究,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事,也是本人所欣賞的。然而,他只能達到「以為/看似」得到永生的釋經結果。情況就好像信徒參與了很多次聖經講座,出席了多場解經會,甚至上了很多神學院的課程,但卻只獲得「以為/看似」的永生,到底問題出在那裡?
問題的癥結就是「不肯到我這裡來」,就是說,若果釋經期望獲得生命,那麽釋經的終點便不可以在經文的「內中」,而是先認定兩項基本的前設:經文作為見證及以基督為終點。
經文的「內中」不是終點,經文是見證,彷彿作為一面鏡子,見證耶穌基督。然而,施洗約翰是見證,很多人也是見證,到底我們如何理解聖經作為獨特的見證呢?本人認為聖經不只是普通的見證(a witness),而是權威及獨特的見證(the witness)。聖經的出現,原是為了指向及見證基督,它是獨特,因為大公教會把書卷正典化,在群體中信徒宣認這是啟示,也是權威的見證,因此,聖經的「內中」不是釋經的終點,會遇耶穌基督才是釋經終點。
因此,好的釋經會幫助人去會遇基督,這才真正帶來生命的改變,也獲得生命。次等的釋經只讓人掌握經文的內容,只讓人獲得「內中」的知識,表面上「以為/看似」得到永生,但卻是假裝的永生。當我們常常出席查經班,時時聆聽解經家在講解,但卻不願意面對基督,也不願意改變生命,最終都只不過自欺欺人,只獲得「以為/看似」的永生。會遇基督,便是在釋經時因著神的話而讓生命更學像祂,更願意走出安舒區來作祂門徒,更願進入那不能控制的危險區,在那裡必須付上代價,才能繼續會遇與跟隨那走上十架的基督,正正就是這種突破性的生命追隨,才是釋經最終的目的,也是「這經為我作見證」的意思。簡單來說,若果釋經未能帶來生命,這人還未真正釋經。
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對於釋經的教導被保羅繼承,保羅在吩咐提摩太如何面對假教師的挑戰時,指出釋經態度的不同決定了提摩太與這些假教師最重要的分別。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在這一句,我們看見「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是主要的吩咐,而「作無愧的工人」以及「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便是說明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的方法。首先,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帶有兩個重要的觀念,那就是「表明」(pres-ent)以及「蒙喜悅」(approved),「蒙喜悅」就是指在通過試驗的意思,而「表明」(present)這字便是整句的主動詞,它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就是把自己獻上為祭(羅十二1,西一22),第二個就是把自己表明在審判官面前(羅六13,林後四14,西一28)。因此,當保羅在此指出提摩太要把自己表明在神面前,並且能以「蒙喜悅」,就是要求提摩太能把自己完全奉獻作為活祭,並且這種奉獻是一種經得起考驗,並且能以通過審判官的服事。
就在這「獻上活祭」的大前題下,保羅指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成為獻上經得起考驗的活祭的方式。正意分解的原文解作「直線地切割」(to cut straight),當中「直線」的觀念可以解作一致的意思,而根據上下文,我們明白比較合理的解釋,就是釋經者的生命與他所解釋的道所要求的生命一致,也可以指釋經者的生命能會遇基督,帶來彼此一致的局面,這代表「正意分解」不但能正確地理解聖經,釋經者的生命也同時配合他所解釋的東西,因此「正意分解」不但能為人獲取知識,更加能改變一個人的生命。這樣,「正意分解」並非純粹的知識性或教義性的字眼,它更要求提摩太的生命與他所傳的真理一致。
反之,保羅曾在提摩太前書六章3~5節提醒提摩太要要遠離及防備假教師的教導,第3節描述這些人教導一些不服從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保羅強調耶穌基督的道理是:一、純正,亦即是合理的意思;二、合乎敬虔的,代表這道理不只是一種知識,而是一種引致人帶來敬虔生命的道理,因而是生命轉化性,而不是知識獲取性。可是,假教師卻傳另外一個道理,這個另外一個道理與耶穌基督的道理的分別,就是在於敬虔這一點上,保羅便在第4及5節列出一系列不敬虔的表現,好讓人能分辨出這是否耶穌基督敬虔的道理:
- 自高先大:這保羅列出第一項的表現,這字的原文解作「產生煙霧」(raise a smoke),煙霧的特徵就是很顯眼,但卻是很快消散,沒有長遠的效果,比喻這些假教師,他們只重視別人眼前的顯明表現,就好像煙一樣的明顯,但他們的教導卻沒有長遠的效果,他們最想帶來的效果便是自己的名聲及地位。
- 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假教師喜愛與別人爭辯,這種爭辯不是一種建設性的爭辯,而是會帶來嫉妒、紛爭、毀謗、妄疑的爭辯,這些爭辯的目的不是為要建立教會,也不是善意的批評,而只是要顯示自己的眼光獨到,捉人痛腳,只是帶來否定別人的效果。
以上兩點,都是不敬虔的表現,要留意,這兩點不是一種道理上的知性理據,而是生命的質素。保羅教導我們,傳道理的人的生命質素必須與道理本身的內容一致,才可以算是耶穌基督的道理,若果有人傳另一個道理,卻與敬虔的生命不一致,那麼這人便無法有效地傳基督的道理,我們可以藉著這人的生命,便知他是否一位假教師。
因此,「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是一種對釋經者生命有要求的釋經態度,釋經者所解釋的與他所表達的生命一致,以致他能成為活祭,蒙神悅納。可是,假教師所教導的東西與他自己的生命不一致,他們只喜歡指出別人的錯誤,只有興趣汲取釋經的知識,他們所關心的是自己的名聲與別人的掌聲,這是保羅所憎恨的釋經態度。
耶穌的「給我作見證」與保羅的「正意分解」
在此,我們可把耶穌所說的「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與保羅所說的「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作一些整合。耶穌指出我們不要只滿足「內中」的釋經,代表只獲取釋經的知識而不關心生命的改變,祂要求我們藉著聖經來到祂自己面前,以致聖經的「內中」並非釋經的終點,它只不過是見證,見證耶穌基督的真實,引導釋經者來到耶穌基督那裡,神與人有生命的會遇。另外,保羅所說的「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要求釋經者不只是汲取「內中」的知識,釋經者也必須同時配合所解釋出來的道理,達到一致;保羅也指出假教師是一種內外不一的釋經者,他們不關心生命的轉化,只關心自己的名聲與別人的掌聲,並且重視一些沒有意義的爭論,這都是叫人死的釋經態度。
釋經的態度,決定釋經的結果。由今天起,決心不讓自己停留在經文「內中」的世界,而是視聖經為有力的見證,讓生命會遇耶穌基督,這才能兌現那種改變生命的釋經世界,釋經釋出改變生命的火。
原載於《建道通訊》190期,2018年1月,頁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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