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哥林多前書七章看離婚與再婚/李錦棠

李錦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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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第七章是新約其中一段較具體提及離婚與再婚的經文,本文作者透過保羅的思想期望讀者可以不為現今社會的相對道德觀左右,在面對婚姻困難時懂得察驗何為神的旨意。

經文背景是當時的離婚法和末世觀,經文表明離婚與再婚不是婚姻本來目的,也不是神原來的心意。現今與哥林多的處境不同,但仍可以從保羅的教導中找到一些方法與原則:保羅只是在整體精神上容許離婚,基本是「以不離婚為原則」。當婚姻出現危機時,仍以「和睦」(15節)為大前提,盡量積極消除婚姻上的問題,即使配偶是未信主,仍要以婚姻乃一生之久為目標。教會必須衡量具體情況,給予當事人權宜性的幫助和指引;教會也應防患於未然,多發展家庭事工,教導建立健康穩固的婚姻關係。

原載於《教牧期刊》26期(2009),頁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