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法利賽人化」/高銘謙
大兒子,才是浪子比喻的主角。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路十五31-32)
耶穌說這比喻的場景,是法利賽人及文士正在「議論」祂(路十五2),「議論」原文的意思是「向神發怨言」,因此比喻所宣講的對象正是發怨言的法利賽人與文士。耶穌以大兒子比喻他們,他們的怨言正在大兒子的說話中顯露出來:「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 快樂。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路十五29-30)
要是小兒子當初羞辱了父親,大兒子如今不肯出席父親舉行的慶祝會,也同樣公開地羞辱了他。可是父親一如既往,沒有責罵,而是出去勸大兒子,突顯了天父的謙遜,主動的愛。
大兒子稱呼小兒子為「你這個兒子」,否定與他有任何的關係,也強調自己對父親何等忠心,像法利賽人一樣的自義。但父親卻以「你這個兄弟」回應,提醒二人本是兄弟。小兒子既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歡喜快樂是理所當然的。
這樣看來,親情、父子與兄弟情,比一切更重要。我們或會以成就來定義與神的關係,把關係功利化,以為忠心事奉主理當得到合理的回報,事奉神成為得尊重、得榮耀,得重視的圖利手段,看不見人生中最重要的其實是關係與恩情。當大兒子以利益的眼光來看父親為小兒子所做的一切,立時理解為「偏私」與「無理」,因而不能接受;在他眼中只有功德與利益,亦以為全世界都以此原則運作。他無視基本的關係與親情,把眼前豐富的價值簡化成「論功行賞」,可說是不折不扣的「約化主義」(reductionism)。
「法利賽人化」的七大特質為:(一)喜歡功德與回報勝於恩典與不配;(二)喜歡世俗名銜勝於神兒女的身分;(三)喜歡別人記念善行勝於神的記念;(四)喜歡以服侍計算功績勝於榮耀神;(五)喜歡外表的華美勝於內在的敬虔;(六)喜歡賣弄知識勝於看見生命改變;(七)喜歡批評別人勝於虛心學習受教。
我們會否也擁有以上的特質?讓我們待弟兄時,重關係多於成就,不抱怨、不計算、不比較,為他們蒙愛而高興快樂,因為這無減各人在天父心中的位置,祂憐愛罪人,顯出莫大的恩情,這恩情是我們與祂建立關係的基礎。這基礎不是以利益來計算,而是在無私的憐愛中被確立。當我們離開「法利賽人化」的生命,步入無限接納與仁愛的恩典花園,便發現園丁早已為你我預備了蒙愛的土壤。
原載於《宣訊》206期,2017年2月,頁2。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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