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二性(二)——神人二性的神學意義/陳韋安
上期談及「神人二性」的發展歷史,讀者可能會有疑問︰究竟神人二性對我們有何意義呢?或者準確一點︰究竟這個矛盾難解的教義,對我們的信仰有何啟迪呢?
耶穌基督同時是上帝、同時是人──這是個極大的奧祕!教會花了二千多年也不能得到一個完滿的解釋。甚至從人的眼光和理性來看,「上帝」與「人」同時在耶穌基督的位格內出現,這本來就是極其矛盾的說法。因此,正如上篇所言,它是奧祕。這奧祕正好表述了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超越的上帝與卑微的人。何以會這樣呢?答案就是基督耶穌的神人二性。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正是神人關係的關鍵──因此,神人二性的教義,表明了神人關係如何從「不可能」成為「可能」。
讀者或曾聽說,耶穌基督是中保(mediator),事實上作「中保」談何容易!誰能成為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呢?豈不就是「上帝.人」嗎?豈不是惟有神人二性的耶穌基督,才能成為上帝與人之間的真正中保嗎?超越的上帝與有限的人之間,如何促成一段真正的關係呢?根本沒有可能!假若世上有一位「神」能夠被人認識,「祂」就不可能是超越的神。相反,一位真正超越的神,祂就不能被有限的人真正了解。因此,惟有極其矛盾的神人二性,才能夠將這矛盾的信仰關係成為可能。
瑞士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在《教會教義學》(Kirchliche Dogmatik)第四卷的「復和論」重寫他的基督論。巴特根據迦西頓會議中神人二性「不能混合、不能互換」的看法,重新思考,並且顛覆了世人對「上帝」與「人」的看法。他說︰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不是出於祂的全能,而是出於祂是卑微的奴僕。(KD IV/1 § 59)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不是出於祂的軟弱,而是出於祂是榮耀的君王。(KD IV/2 § 64)
因此,建基於以上的「反過來」的觀點──上帝的卑微以及人的高升──上帝與人之間得以在基督裡面建立真正的關係︰正因耶穌這個拿撒勒人是上帝,上帝的真光才能在人間真正臨在,並且被人認識與接受;也因三一上帝的聖子是一個人,我們這些平凡的人,才能夠被高升,得以與上帝建立真正的關係。
在「順服的神子」與「榮耀的人子」交織之下,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這位超越的上帝能作出真正具體的拯救;另一方面,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祂讓我們能夠真正親近與跟隨──因為這位上帝成為人。耶穌可以,我們也可以;耶穌能夠勝過,我們也能勝過。我們不只是被動地被一位大能者拯救,我們也能夠主動地跟隨基督,這就是「神人二性」對我們的意義。
原載於《宣訊》第231期,2019年3月,頁3。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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