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新生代的教會關係 / 梁家麟
神學院的同學都知道我鍾情某英超球隊,有次轉堂小休,跟一位同學聊足球經。他是另一支球隊的忠實球迷,該球隊的富豪班主決定大換血,計劃換掉幾位中流砥柱的資深球員,我問他對此有何意見。同學回答說:這沒辦法,班主要這樣做便這樣做;作為球迷,他只能擁護會方的決定,繼續支持球隊。明顯地,他是該支球隊的「死忠」分子。
一位從事電視台足球評述員的朋友,有次來我家吃飯,問他鍾情哪隊球隊,他說沒有固定一隊,哪隊踢得好便支持那隊。我問這是否出於職業需要,足球評述員得保持中立,不偏幫任何一隊。他說同事中也有支持不同球隊的,只是個人覺得長期支持某球隊是毫無道理的行為,要是生長或居住於英國某城市,支持所居地的球隊會較易理解;沒有這個鄉土因素,則欣賞足球旨在欣賞球員水平和球隊表現,當然是表現出色的一隊受追捧。若說鍾情一支球隊是因為喜歡她的風格和成員,現今足球事業高度商業化,球會動輒被國際財閥收購,老闆轉換,領隊和球員不出三數年也給轉換;除了隊名保留,多數成員都更換了,繼續支持該球隊的意義何在?名字真的是那樣重要嗎?
要是球隊的主要成員都轉換了,表現差勁了,風格改變了,繼續支持的理據何在?這是我過去沒曾想過的問題,不過也真是好問題。
對八十後成長的一代,傳統並不具有特別的意義和吸引力,既無須刻意歸屬,亦不會篤定繼承。他們甚少往後看,向前看也不會看得太遠;他們的身分是由當下和最近的將來決定的,卻與「我從哪裏來」沒有太大關係。當下才是踏實的,陳年舊事太玄虛了。並且,反叛不羈的他們,往往是藉割斷而非延繼傳統來尋找和定義身分;他們志切擺脱父兄的羈絆,藉反對行動來確定與上輩有所不同。他們立足於反對黨,以批判執政黨來為自己定位。
羣體選擇
社會流動太快速,無法立定在任何一點凝聚身分。三十年前填寫個人資料,都有籍貫一項:就是原籍甚麼省份,但如今這一項通常都取消了。就連我父親的大半生都跟廣東新會無甚關係,對在香港出生的我和我的兒子尚有甚麼物理或心理的牽連?除非事業有成被邀回鄉光宗耀祖,才會刻意認親戚拉關係吧。同理,我出生和成長於石塘咀,一共住了十八年,對小區的一街一巷都有深厚感情;如今人們三年一遷,居住區域跟工作和娛樂的地點鮮有關係,要今天認同九龍城,明天歸屬將軍澳,似乎是強人所難。再說,連政治競選都可以跨區作空降部隊,住港島區的知名政客選擇在跟他毫無關係的新界西出選,並且勝出,「同區人」還有甚麼實質的優越處?「區域認同」大抵只對搬遷能力較低的基層人士,特別是屋邨居民才有效吧。
沒有鄉土觀念,八十後是否因此便沒有羣體需要和羣體意識呢?不然。人是社會動物,身分和使命都是在羣體裏訂定的,故不可能離羣而居。但所有羣體都是自我「選擇」歸屬,而非「繼承」回來的。我選擇遷入西貢,然後做了西貢人;我選擇加入浸信會,然後成為浸信會會友。我的選擇或許跟成長背景有關,譬如自少在西貢長大,所以「蛇有蛇路」,雖然成年後遷往別區,最後還是選擇回歸西貢:我自少隨父母到浸信會聚會,習慣了這個傳統的體制文化,所以成年後繼續留在同一宗派和堂會。但即或有歷史因緣在其中,還是有個人選擇的重要元素——「我決定留下來。」沒有命中註定這回事。
參與空間
經選擇而建立的關係,肯定不如給編排註定那般牢固。據統計,北美年輕一代在成年後,有超過三分二會選擇離開父母原屬、也就是自己成長的教會:轉投別的教會還算是好的情況,更多人卻是嗣後都不再上教會。
羣體是自我選擇加入的。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於此有一個巧妙的辯證關係:為個人而加入集體,在羣體裏實現自我。我之所以選擇加入某個羣體,乃是因為這個羣體配合了個人某些「事實」和「期待」。
所謂「事實」,包括了語言、種族、文化、教育、職業、社會階層等背景是否相近;人們喜歡跟背景相近的人走在一起,各從其類,這不用多作解釋。而「期待」則在於個人計劃歸屬哪個羣體,期望在羣體裏得到甚麼短期或長期的利益。譬如說,我的朋友多數上這個教會,我便跟著他們,以便獲得期待的羣體支援:某教會的老人羣體和事工較強,我希望父母得到較佳照顧,便轉會到那裏。我們得假設人的選擇都是理性的,所有選擇因此都是功利主義的。從功能主義的角度說,參加教會是一個功利性的行為。
若個人跟教會的關係是功利主義的,則人們對教會的理解便是功能性和片斷性的。教會是一處能提供我所需要或期待的功能的地方,譬如優質的講道與音樂、優質的兒童事工、青少年事工、夫婦事工、老人事工………等等。教會所在的位置、交通方便程度、裝飾影音設備……等,也是重要的吸引元素。當然,人的因素永遠是最關鍵性的:牧者是否有魅力,信徒是否有愛心,整體氣氛(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否友善親切、敬虔屬靈,能否提供我所需要的特殊服務(諸如醫治、支援、神蹟),乃至是否很快給予我參與服侍的機會……,統統都是考慮的範圍。為何選擇加入這間教會?為何選擇離開那間教會?我們可從上述各項理由尋找答案。
年輕人的考量或許更簡單一點,他們有兩個主要期待:「關係」和「參與空間」(我本來想說「使命」,但對教會而言,「參與空間」是更準確的說法)。「關係」不僅是跟教會成員彼此認識,而是有一羣年齡相近、志趣相投的朋輩,也有一些關心他們,幫助他們成長的導師:而「參與空間」則指在教會裏闢出一個天地,可以做主動和創造性的信仰實踐。若是「關係」與「參與空間」都理想,他們倒可忍受較為沉悶的講道、較為簡陋的聚會場所。
挪走攔阻
年輕一代的歷史觀念淡薄,無「舊」可「念」,喜歡向前看而非往後顧,功利主義傾向最為顯著。不過,功利主義跟歷史主義相對,卻跟自私自利或唯利是圖沒必然關係。年輕一代並非自私自利的一章,他們只是拒絕沒經個人同意而被強行安排的位置而已。他們要求有分參與和決定。這裏說的參與不僅是權利,也是責任。年輕人不是不負責任或不肯負責任的人。
參與教會青少年事工的同工都知道,這項事工的成敗關鍵,在於有具恩賜而願意長期委身的事奉者:但同樣重要的是,教會的人事和行政體制能有供青少年發揮所長的空間,容讓他們最少在所屬領域(譬如青年牧區、青少年崇拜)內按意願一展所長。青少年不喜歡做佈景板式的觀眾,不喜歡做給人指指點點的跟隨者,卻要在實踐中學習,在關係裹成長。找不到事奉崗位的,屬靈生命難以扎根;沒有被看重並委以重任,無法一展抱負和所長的人,難以建立對體的歸屬感。年輕人喜歡被接納和肯定,喜歡「我能夠」的感覺。我再說,年輕人並非拒絕承擔責任,他們倒是覺得在教會裏連發言的機會都不多,能夠影響和改變現存體制的餘地更是狹窄;如此,教會便不是屬於他們的地方。
年輕人喜歡加入一間好教會,但年輕人更喜歡加入一間供他們參與以至能變好的教會。教會是為在教會以外的人而設立的,傳福音和宣教是她的第一使命。除了福音本身,教會裏沒有任何人事或體制,有權構成讓人接受福音的絆腳石·福音(十字架的道理)本身是自覺聰明的人的絆腳石,那是無話可說的,我們不能因為人拒絕接受而更改福音的內容:但除此之外,再沒有其他元素,可以在事實上產生了攔阻人信主的效果,而仍舊在教會裏屹立,不被挪走。
排斥年輕人的體是註定窮途末路的。不能留住年輕一代,無法吸引年輕人加入的教會,必然地是有錯誤和偏差的;造成攔阻年輕人留在教會的任何理由,不管是傳統抑或現代,不管是關涉禮儀和體制的哪方面,就算能祭出冠冕堂皇的神學理由,再正義的都還是錯誤的(我幾乎想用「罪惡的」這更強烈的說法)。教會必須因應年輕人的想法,在制度和事工等各方面作出重大調整,好成為能夠適合他們的教會。
我們常常質詢「年輕人為何離開教會」的問題•防範未然,「年輕人為何繼續留在教會」更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原載於《建道通訊》172期,2013年7月,頁2-4。
作者簡介
梁家麟
榮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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