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網上資源中心】讓宣教學多一把聲音/周翠珊

「宣教學 (Missiology)」一直以來給人的感覺是屬於西方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西方宣教歷史至少比華人以及其他地區早差不多兩個世紀!這段時間,主要由來自西方的宣教士以及學者根據不同工場的情況反思宣教這個議題,讓不同的宣教理論應運而生,為今日的宣教學奠下基礎。但時移勢易,隨著基督教重心由西方逐漸移往其他地區,加上華人宣教差不多有上百年歷史,華人宣教界有必要更有系統地統合過去華人宣教士的經驗,讓華人宣教學可以更上一層樓。

歷史 西方宣教歷史可追溯至十九世紀,隨著當時的航海業發展,配合殖民主義,宣教運動隨之崛起,興起不少宣教士到非洲以及亞洲宣教,及至十九世紀中葉,興起不少超宗派的信心差會,對未得之地向未得之民傳福音。至於華人的宣教起步則比較遲,許多學者認為,華人開始宣教可追溯至1974年的洛桑會議;但事實上20世紀三十年代,建道神學院的前身建道聖經學校已經在1929年成立第一家華人差會,定名為「南洋佈道團」,及後又把工作範圍擴大,並且取名為「中華國外佈道團(Chinese Foreign Missionary Union)」。[1] 而在六十年代,宣道會聯會更在北角宣道會差傳事工的根基上,成立國外佈道團;雖然如此,隨著西方宣教士比例不斷下降,西方宣教士比例由七十年代的九成到今日的五成半,加上非、亞信徒比例急劇上升,意味著基督教重心由西方轉至非西方地區,更表示非、亞洲必須興起更多宣教士,承接差傳的棒!但由於非洲和亞洲的情況,以及人民的世界觀、價值觀、做事方法和西方完全不同,因此,宣教學有必要考慮更多不同文化的因素,而讓華人宣教學作進一步發展,相信搜集資深華人宣教士一手資料,是有效的第一步。

建道宣教網上資源中心 就此,建道跨文化部希望在2023年成立宣教網上資源中心,透過和資深宣教士有系統的深度訪談,逐步搜集華人宣教士在不同工場的第一手資料,讓有關宣教士分享自己的宣教經驗以外,亦可以在他們身上得到不同工場的第一手資料,好讓有心研究華人宣教學的學者,日後可作參考。雖然六十至八十年代有不少華人宣教士被派往外地宣教,但年代久遠,加上不少人已經移居海外,又或者仍然留在工場,在香港可以找到的資深宣教士不多,因此,要訪問相關宣教士,拿到第一手資料,並不容易!有關工作,目前仍屬於起步的階段,但透過深入訪談,本人從訪問了三位資深宣教士的經驗中發現,資深華人宣教士無論在宣教觀念或做事手法上有許多地方都很類似,往往把華人一些傳統好的觀念,帶入宣教工作當中:

  1. 工作態度

華人和西方宣教士最大的不同,相信是工作態度。當你和華人資深宣教士訪談,你會發現,基本上他們每一個都有一個明顯的特質,就是十分勤力!同時亦會要求同工以及當地信徒學習勤力的美德,他們認為勤力不單是宣教士敬虔的表現,言教身教,讓當地人學習勤力的美德,亦可以幫助當地人改善生活;相對地,西方宣教士就算本身是一個十分勤力的人,亦較少強調這方面的特質,相信這是和華人甚至亞洲人傳統著重勤力的觀念有關。

  1. 實幹

以行動,代替言語。華人宣教士一般較實幹,較少理論,所謂的宣教策略,往往亦因地制宜,凡事一切以工作先行,可能因為這個原因,到今日為止,資深宣教士出身的學者並不多。

  1. 恩情/施贈

一般西方宣教士對於施贈的態度會比較保守,但華人宣教士在這方面一般都較為慷慨,尤其喜歡透過贈醫施藥、慈善、救濟以及辦學等方式開展宣教工作,他們著重施贈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當初西方宣教士來香港的時候,透過派奶粉開展福音事工,而他們那一代亦曾經是受惠者之一。

上一代華人著重恩情,衍生所謂的「溫情神學」,除了講恩惠和關係以外,往往亦著重施恩者和受恩者之間關係,施恩者往往期望受恩者以行動以及尊重回報,而其中一種回報方式,就是學習受恩者的善行。事實上,除了華人以外,韓國宣教士亦有不少人,因為小時候受過教會派奶粉的恩惠,而在宣教工場大手施贈。

  1. 門徒訓練 (Discipleship)

門訓經常是華人宣教界的議題,而在實質的宣教工場,不少資深的華人宣教士都會強調門徒訓練,無論是對新一代宣教士,或者當地信徒和同工,都喜歡以一種師傅教徒弟的形式,把自身經驗傳承下去,在這方面,也是西方宣教士較少強調的部份。

事實上華人宣教士——無論你參加華人差會或者國際差會——多多少少都會把自身文化、世界觀以及價值觀帶入宣教工場!姑勿論這些價值觀以及宣教策略是否放諸四海而皆準,但作為新一代華人宣教人,我們亦有責任嘗試多循華人的觀點與角度去探討「宣教」這個議題。以往,宣教對華人信徒群體最容易讓人記起的,往往是一個個感人的見證,但希望日後能夠有更多學者,在華人宣教士宣教經驗中發展出更多堅實的宣教理論。

 

[1] 陳潤棠:《華人教會新突破:中華國外佈道團:華人宣教先鋒南洋拓荒史》(香港:世界華人福音事工聯絡中心,1999),頁 18。

原載於《建道通訊》210期,2023年1月,頁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