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專欄】再見主面 / 張雲開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當祂進入一個村子時,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地站著,高聲説:「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説:「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上帝,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耶穌説:「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上帝嗎?」就對那人説:「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路十七11-19,新標點和合本)

在福音書眾多的神蹟故事中,這是最具感染力的其中一個:結構精鍊,字字珠磯,幾乎每一句都涉及路加在他的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所關注的一些大題目。驟看之下,這故事像是在諭人要作個感恩之人。從這角度看,路加的觀點始自人的需要,經歷需要的滿足,而終於人感恩讚美的必要;這是-個人本的角度。但不論路加或其他福音書的作者,都鮮以人為出發點。最終,福音並不是單純給人的福音(genitive of purpose,參加二7),而是關於耶穌基督的福音(objective genitive,參可一1)。從耶穌的出生、敎導、釘死以至復活看,我們更不能不承認福音是徹頭徹尾地出於上帝,是上帝的福音(subjective genitive)。在這前提下,福音書不應只被看成是一面鏡子,照出人的困境,從而指出人的出路(an anthropocentric reading,參約五39a);更重要的是福音書見證基督,叫人跟從基督,膜拜基督(a christological reading,參約五39b-40);但最基本的是福音書彰顯了神的榮耀,諸天和穹蒼有所不能的,福音卻是完全展示(a theocentric reading,參約五43f)。

就按「治好十個長大痲瘋的」這神蹟故事來看,它展示的並非人的忘恩負義。即使人子數次惋惜世人小信(連使徒也不例外,見故事上文,路十七5-lO),但最終的間題是人未認識上帝,也不明白祂的作為。路加福音十七章11至19節在赤裸裸地暴露人性的自戀傾向(narcissism)的同時,更清楚地展示上帝君尊的行徑和耶穌中保的身分。我們起碼可以看出下列數點:

 

上帝並不偏待人

耶穌的敎導和行為經常出人意表,尤其是一些突顯出人在上帝面前可能產生的地位逆轉(status reversal)的説法和作法,往往令那些以上帝的選民自居的猶太人(特別是一些宗敎分子)措手不及。這故事之前的拉撒路和財主,及之後的法利賽人和税吏,便是典型地位逆轉的例子。在路加福音中這一段所謂「詣耶城聖旅」(the Travel Narrative,路九51至十九28)裡頭,就好幾次提到撒瑪利亞人兩次涉及撒瑪利亞人的地位逆轉(路十25-37,和本段經文);一次涉及耶穌接納撒瑪利亞人(路九51-56)。三個故事都表達出上帝的恩典是臨到萬邦的,並無偏待人之心。按路加福音九章51至53節的記載,撒瑪利亞人對耶穌並無好感。數百年來的積怨和敵視,更成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相互之間因身分界定而生的深層情結。只是彼得在使徒行傳十章34節才發現的命題,早在他夫子工作的時期已得到體現。

更直接的是,無論那些長大痲瘋的是否會回來感恩,他們都已同樣獲得潔淨,無分彼此。因此,路加這個外邦人醫生會把這故事記錄在案,成為福音書的一部分,是不難明白的。

 

上帝並不偏待人,卻要在人身上得著榮耀

於人看來,感恩圖報是件合宜不過的事,只是上帝不希冀人的報答,人亦無法報答上帝。這故事的上一段清楚指出一個奴僕永不能將虧欠加諸主人身上(路十七7-10)。主人對僕人所作的一切永不用言謝,因為言謝代表接受施予,而受的一方在帳上自然便虧欠了施的一方。但主奴之間卻無此關係,主人既不能虧欠於奴僕,奴僕自然亦無法報答於主人,因為報答代表著主人所施予僕人的恩惠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償還。職是之故,好僕人得到的是主人的稱讚,而不是感謝(參路十九11-27)。

但人若不能報答上帝,又能如何面對上帝的宏恩?這撒瑪利亞人以榮耀上帝的行為和感恩的動作為回應。事實上,耶穌並不是由「人該作甚麼?」來看這件事。作為上帝恩典的出口、神人之間的中保,耶穌並不問:「其他九人豈不知他們亦理應回來榮耀上帝麼?」而是問:「其他九人豈不知上帝要求他們榮耀祂麼?人的「理應」是出自上帝的「要求」。這裡涉及的並非風俗習慣和良知常識,而是對上帝的本性和祂救恩行動的一種認知。難怪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不厭其煩地指出上帝在基督裡所成就的一切工作,就是為要「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穌醫治體,又醫治全人

人不需要人類學和社會學來告訴他疾病不光是身體的事情。主説「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十28a),按此論點推論的結果是:「那醫治身體不能醫治靈魂的終歸無用」。絕大部分的疾病,除了有生理的後果外,還有社交、心理,甚至宗敎的後果。妻子不育,丈夫可能藉口另結新歡,導致婚姻破裂。精神病患者在歷史任何一個階段都備受誤解與排擠。即使康復,一般亦未能因而除去他人不一樣的看待。此乃精神病帶來的一個烙印(stigmatization)。大痲瘋(聖經對某些皮膚病類別的統稱,參利十三至十四章)更包括了上列各項後果。被視作「不潔凈」是根難堪的刺,甚至疾病本身的可怕程度遠不及它在社交、宗敎和心理上帶來的痛苦後果。

耶穌明白這一切。祂知道為何這些人只能「遠遠的站著」;祂知道祭司的定奪比祂的宣告來得更重要;祂更知道所有疾病,包括大痲瘋在內,都只不過是一個隱喻(metaphor)。隱喻本身可以隨意變更,甚至可以消失,被人遺忘,但隱喻所指的現實卻仍然存在,蠶食著人的生命。只有病人才用得著醫生,亦只有耶穌才能令人經得起上帝的察看。耶穌潔淨了十個人的皮膚,但只有一個人的良心是潔淨的。其餘九人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後,祭司自然會定他們為潔淨,他們也會照著摩西的律法獻禮物與上帝(參路五14),但這些最終不能潔淨他們的良心,因為他們看不見振興的日子已經來到。

路加在故事中省略了一件事。在14至15節之間,他並無交代那撒瑪利亞人是否給祭司察看後始回來見耶穌。我們對此事所知的有了一個間隙(gap),但這間隙不難填補。按照律法(撒瑪利亞人只服膺摩西的律法,猶太人則不然),撒瑪利亞人得赴基利心山讓他們的祭司察看,若定為潔淨,需再等待七日,然後獻上贖愆祭和舉祭,這才完成了潔淨的禮儀。若該村子是位於加利利和撒瑪利亞之間(第一節中「經過」該譯為「經過⋯⋯之間」),則來回村子與基利心山起碼要用上兩天。換句話説,若撒瑪利亞人要在完成潔淨條例後才找耶穌,則必然是十天後的事。到時人去樓空,自然亦不會發生餘下的事。因此,撒瑪利亞人是在途中發現自己痊癒後,立刻折返的。他作於耶穌身上之事,乃因視耶穌與祭司同等。而耶穌最後的宣告,亦無疑帶著祭司的權柄,為求潔淨之人完成贖罪(利十四20)。

如此,耶穌成就了比任何醫生能給予的更大的醫治,比任何祭司能成就更完全的救贖。

 

的回應讓人經更大恩典

這一條明顯是以上三條的引申,並不需要贅述。耶穌為撒瑪利亞人預備的,是未曾耳聞、未曾目睹,亦未曾想到的恩典。祂願意潔淨那些等候、尋找祂的人,和拯救回應祂的人。這正是福音,是真理之所在。

我們這些蒙恩的人,心中應該有個計算。要回來「再見」基督,向祂感恩,歸榮耀給上帝,抑或與基督「再見」,各自行走自己的道路?

原載於《建道通訊》126期,2002年1月,頁3-4。

作者簡介

張雲開

聖經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