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應許叫人得釋放——路德神學的重心/李文耀

「上帝的應許」(promissiones Dei)乃構成路德神學的核心觀念。(註)許多研究路德神學的專家皆指出,路德的教會觀不斷發展,非常具處境性(situational)和好爭辯(polemical),但他對「應許」的重要性卻從來沒有改變過。早在他講論詩篇的時候(1513-1515)已注意和使用「應許」這概念,到晚年講論創世記四十九章時(約1545),他從雅各身上看到「應許的國度」(a kingdom of promise),上帝在其中藉著祂的道臨在和實行一切,與世界通過律例典章去管理人的國度不同。

「應許」是甚麼?「應許」是帶有落實和付諸實行意味的陳述(promise as performative statements),上帝作為應許的一方,往往把其誠信押上。當應許最終達成,祂的忠信(faithfulness)也同時得到證實——上帝說得出就做得到!究竟上帝應許了甚麼?在眾多的應許中,路德肯定只有一個最重要,就是上帝應許人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可白白地稱義(羅三21-26)。在路德眼中,應許早在上帝審判蛇的時候已發出(創三15),而且由此至終只有這一個,直至在耶穌基督降世的時候落實,並在主再來時完全實現。

因此,教會就是宣告、聆聽和落實上帝應許的地方。本質上,教會是建立在應許之上的信仰群體,人可從中得聞上帝藉著耶穌基督釋放人的應許,並因相信這應許得以進入天國。路德甚至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1節,指出有上帝話語的地方就有教會的存在︰「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絕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的旨意,達成我差它的目的。」(《和修本》)說到底,教會是由上帝藉著道所建立的群體,一切在乎祂的應許,不在乎人的行為,是惟獨恩典(sola gratia)。既然如此,祂也會藉著道保守教會到底,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她。由建立到保守再到成全,一切都在乎上帝的應許。因為祂的忠信,祂應許了,就必成就。

當我們抓緊上帝的應許時,心靈的擔子就會輕省下來。在這個認信下,以宣講上帝福音為志業的牧者,只管專心做好宣講聖道的職責,不需擔心其他事情;祂會親自把人帶到教會中,又會按應許保守教會到底。對於信徒而言,認定上帝的應許,同樣能得到釋放,有說不出的喜樂和平安。作為蒙上帝揀選的兒女,我們都是成就祂旨意的器皿,全部都是同樣貴重的,沒有程度上的差別(羅九21-24)。但我們能夠事奉,都是出於祂的應許。當我們如此認定,就不會自視過高,認為自己十分重要;同時也不會低估自己,以為教會有沒有自己分別不大。在上帝面前,每個信徒都是被主用來建造靈宮的活石(彼前二5)。

當上帝賜下異象、使命時,我們就坦然接受,因為祂應許與我們同在,世上沒有任何事物,可叫我們與祂的愛隔絕(羅八37-39)。即或邪惡的事情發生,都不能影響祂的旨意成就,因為一切在乎祂的應許!人在哪裡最能清楚認識上帝的應許、具體經歷祂的愛?就是由上帝應許所建立的教會群體。

註︰本文改寫自拙作︰〈福音的教會︰從福音派觀點看路德的教會觀〉,曾於「信義宗神學院周五筵席——神學講座」發表,2019年3月22日。

原載於《宣訊》第233期,2019年5月,頁3。

〔本文獲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李文耀

神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