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教的有成效嗎?——教學目標及內容的設定/呂焯安

呂焯安

撮要:

教學能以產生良好的果效,教師的科學和藝術才幹要相輔相成。良好的教學應該是利用科學所產生的知識和技能,以補充教師身為教育藝術家的技巧,再注入自己的情感、價值觀等,追求有效的教學。本文提出教師在提升其教學品質時,可以依循的規準,及在準備、實施,與評估教學活動的歷程中,可參照的不同策略與指標。本文探討有關教學目標的相關論述:教學目標的定義、功用、分類(認知、情意和技能領域),並教學目標(行為目標)的編寫。教學目標要有效用,就必須明確地表達出教師的意圖,就是教師期望學生的生命(行為)要有怎樣的改變。文中也有對「布林姆認知目標分類」(Bloom’s Taxonomy)的評論和更新。最後部分是教學內容的分析、分層和組纖。

原載於《教牧期刊》28期(2016),頁15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