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婚外關係——一個整全的模式/湯葉妙愛

湯葉妙愛

撮要:

婚外戀(Extra-marital Involvement)、婚外情(Extramarital Affair)、婚姻以外的關係(Extra-marital Relationship)婚外性行為(Extra-marital Sexual Behavior)、通姦、不忠、背叛配偶、欺驅配偶,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解釋它們的意思。本文旨對婚外關係作出詳細的分析,探討婚外情的種類、模式、普遍的原因,及香港教會的需要。婚外關係是按著其有關的成因而分為不同的類型,本文探討兩大類型的婚外關係,第一類型是由皮特曼(Frank Pittman, 1989)所建立的,他把婚外關係劃分為四種;另一類型是由卡德爾(David Carder, 1992)建立的,他把婚外情分為三個級別,從而認識婚外關係的特徵。文中幾個有關婚外關係的重要層面及解釋婚外關係的趨勢,分析香港的特別社會現象,婚外關係的種類、敎會的需要及一般的論點。作者提出我們還需針對不同類型的婚外情作出建議。

原載於《教牧期刊》7期(1999),頁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