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禮物與試探(下)/郭鴻標
香港推行「高地價政策」,令政府有龐大收益。地產商投資土地建屋,自然希望獲得最大的回報,可是,樓價應該是那麼高昂嗎?香港樓價高企,大家努力工作,應付生活開支,只能被牽著鼻子做人。
若在布格曼(Walter Brueggemann)的神學框架,不難發現,不少人都跌落在土地的試探之中。事實上,若沒有神的律法幫助我們排除其他的神和貪慾(coveting),認識創造主與受造物之間的「邊界」(boundary),就很難離開試探,實踐使命。
除去形像
布魯格曼認為「土地」在「律法」的指引下,第一個功用是除去形像(Images),特別是迦南文化的財富、力量和日後的帝國形像,使人忘記地乃神與人立約的歷史場境。這種形像對進入應許之地的以色列人是一種試探,拒絕這形像有助以色列人重新確立上帝與他們之間的「邊界」。
遵守安息
第二是遵守律法中「安息」(Sabbath)的要求,包括釋放奴隸(出埃及記廿一1-11;申十五12-18),土地休耕(利廿五),免債(申十五1-11)。守安息是提醒我們,土地並不屬於人,而是神給予的禮物和恩賜。「安息」是人類認識到生活中的「邊界」。若土地永不安息,債務永不勾銷、奴隸永不釋放,那就是無止境的貪婪。
伸出援手
另一個使命是照顧弟兄姊妹。聖經提醒我們要注意地上生活的人,包括貧窮人(出廿三6;申十五7-11)、陌生人(出廿一21-24,廿三9)、寄居的(申十19)、孤兒寡婦(申廿四19-22),還有無地的利未人(申十四27)。他們也同樣被上帝接納成為立約應許的對象(利廿五25-55;申十五1-11、12-18,廿二1-4)。
舊約土地觀
筆者認為舊約聖經關於「土地」的論述,可以分為七方面:第一,上帝創造天「地」。第二,上帝從「泥土中」造人,表示上帝也是從「地」造人。第三,上帝將人安置於伊甸園,也是一大片的「土地」。第四,亞當犯罪後被上帝逐出伊甸園,在樂園以外的「地」流浪。第五,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第六,以色列人亡國失去「土地」,第七,以色列人被擄後歸回「故地」。
總結
申命記十四章11節記載:「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聖經提醒我們注意在「地」上生活的人,還有人與神的關係。惟有我們承認神是土地的擁有者,土地是神賞賜給人的禮物,人必須遵照神的旨意而活,方能認同對受造之物的角色,懂得照料而非濫用土地。
原載於《宣訊》243期,2020年3月,頁3。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郭鴻標
副院長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