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神的旨意?/高銘謙
基督徒很重視神的旨意,期望了解而遵行,以為可事事順利,萬事如意,卻往往忘記了「旨意」本身必須在禱告的關係中來理解。
「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神的旨意必須在主禱文的場景中來理解、在禱告場景下才能述說的,不是外於禱告關係下所獨立存在,人不可能拒絕與神產生任何關係而期望得著「神的旨意」,它在主禱文的場景中成為關注,說明神的旨意是以互動性及關係性去理解的,禱告關係是其前題,而「祢的旨意」是其內容。我們不能以為尋求了神的旨意後,便可以把這旨意私有化,彷彿與神沒有任何關係。
神的旨意便是神的主權,這不是意見而是命令,任何面對神命令的人都只有一個合適的回應:順服。這樣的順服不是因為神的旨意可帶來利益,或是可為人帶來享受,過更舒服的生活,我們不應以此為動機,順服只有一個原因:這是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並非只淪為指引人生去或留的路標,它是神的話語,要求我們遵命的實質內容,且早已記錄在聖經,我們研讀它便能明白神的旨意。但是,神期望我們不但研讀,更期望我們順服遵行。遵行不一定帶來利益,因為我們與天父的關係並非利益關係,而是父子關係,我們順服的唯一原因,就是因為這是天父的旨意。
撒母耳記上二十三章9-14節描述大衛在逃避掃羅追殺時,問祭司取了以弗得來尋求神的心意(以弗得其上相信有烏陵與土明,是一種種了解神心意的工具,帶來「是」或「否」的答案),大衛得到的答案是「必下來」及「必交出來」,嚴格來說,沒有為大衛指引路向,只為他說明現況,大衛還是要按照現實情況來衡量輕重,決定去還留,神的回應只是讓他更掌握現況而已。
或許,神並不介意大衛去或留,因為無論大衛如何選擇,神也與他同在,保守他不被掃羅尋著:「神卻不將大衛交在他手裡。」(撒上二十三14)人生的每個細節,似乎不一定需要神獨特的指引,因為神信任我們所做的決定,容許人出錯,但卻答應我們無論怎樣選擇,也必與我們同在。
「如何尋求神旨意」這題目不太理想,因為神向來重視尋求神心意的「人」,而不是尋求神心意的「方法」,當人思想「如何尋求神旨意」時,或會把重點放在神的「旨意」而不是「神」本身,只期望神賜下旨意,便能過自己的生活而不需神的同在,可是,神的同在比神的旨意更重要。
你正苦惱前路去向嗎?正埋怨神為何不顯明祂的心意嗎?這不是別的,而是祂讓你選擇,無論你選擇甚麼(當然不是違背聖經的事),祂應許必與你同在,這便足夠了。從今天起,拒絕為神的旨意加上利益與舒適的糖衣,神關心我們是否遵命,關注我們的品格與生命過於去向或事業成就,祂的旨意就是我們能學像祂,在地上活出天上的旨意。縱使人生遭遇不如意,在十字路口中把持不定,但作決定時必須遵行神的旨意,而非把神的旨意降格為指點迷津的木籤,這樣,無論我們最終如何選擇,回頭一看時都無怨無悔。
原載於《宣訊》200期,2016年8月,頁2。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高銘謙
副院長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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