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的話】作門徒的代價──給預備踏上獻身路者 / 梁家麟

馬太福音八章18至22節,記載了兩個人分別到耶穌跟前來,表達願意跟隨祂的故事。

「無論你往哪裡去」

第一位是個文士,就是受過嚴格的宗教訓練的人。他對耶穌說:「夫子,無論你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這是一個非常謙遜的決志。跟隨者表示不計較要去甚麼地方,面對怎樣的遭遇,他都一往直前,義無反顧。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

一個有身分和地位的人能說上這話,如此決志應該說是無懈可擊了。但耶穌基督可不這樣看,祂回答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先不說內容,語氣好像不很友善。

驟眼看去,耶穌的回答好像答非所問。文士表達了跟隨耶穌的心志,沒有詢問耶穌在哪裡落腳安頓;耶穌為甚麼要強調祂的無家可歸、連枕首處都沒有?祂是在拒絕文士呢?抑或在恫嚇他呢?

仔細看,耶穌的話正好擊中文士的問題癥結。當文士跟耶穌說,他願意跟隨耶穌到任何一個地方時,他的心中大抵還是認定耶穌和祂的門徒是有某個地方 (somewhere)容身的,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但耶穌告訴他,祂是無處容身的人子(a man of nowhere),所以情況比文士原先的想像更為糟糕,跟隨祂所得付的代價比原先估計的要更大。

不過,耶穌的回答不僅在提醒文士,得預備為跟隨祂而付上更多代價;卻要指出,跟隨耶穌跟文士原來的宗教知識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文士是擁有宗教知識的人,可說是宗教的專業人士,他自然地會就委身一個宗教信仰、跟隨一位宗教領袖,事先作出這個那個的估算。根據既有的宗教知識,他認定耶穌基督是位非凡的人,擁有非凡的智慧和能力,應是上帝特別差來的一位,在宗教領域上會幹一番大事業,影響巨大,所以跟隨祂是划算的事。當然凡事都得付上代價,跟隨一位新晉的宗教領袖,難免會在原屬的宗教團體中受到嘲弄或排斥,但朝聞道夕死可矣,這個連根拔起的後果是他已預計、並準備好付賬了。

儘管文士已預備好接受跟隨耶穌所得擺上的代價,就是捨棄許多既得利益;但他未曾想到,還得進一步捨棄他舊有的宗教知識和經驗,乃至他的各種判斷計算。耶穌基督不在他的知識範圍裡,祂是無法分類者,我們不能以任何人間的類比和想像,便自行窺見祂道理的奧堂。每位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都只能謙卑地尋問:「主啊,你是誰?」而當耶穌基督以「你說我是誰?」的問題來考答祂的跟隨者時,能夠準確回答的,都是聖父賜予的答案,即是非人的智慧所能推想出來的(太十六17)。除了父以外,沒有人認識子。

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耶穌基督在人間沒有一個家,所有跟隨祂的門徒亦不能設想在人間某處營建一個家,他們只能以客旅身分在這裡那裡暫居(彼前一1,17;二11),沒有在家(at home)的歸屬感覺。這不僅是指著地理上的家,也是指著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家。基督徒與眾不同的是,人們說的家鄉總是指著舊有的地方,即自己或祖先的出身地,想念家鄉是往後看的;但基督徒的家鄉卻是他們或他們的祖先所未能到過的地方,而是耶穌基督應許指往將來的地方,思念家鄉是往前看的(來十一13~16)。耶穌基督多番提醒門徒,祂不屬於這個世界,門徒也不屬於這個世界。

跟隨耶穌的門徒,大抵都有多馬的困惑:「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約十四5)耶穌基督回答得乾脆,他們不需要知道哪條路,因為祂自己便是那條路,祂是道路。除了跟隨耶穌,走祂所走過的路外,門徒再沒有另闢蹊徑的可能,因為不存在耶穌基督以外的道路。門徒也不需要事先知道往哪裡去,緊緊跟隨便好了。

沒有人間的歸屬,再無熟悉感與心理的枕首處,這不僅是一般的捨棄,而是徹底的捨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

「主啊,容我先…」

第二位自告奮勇者,聖經沒有具體說明是甚麼人,只說是個門徒,換言之,是已經跟隨了耶穌的人。他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的回答是:「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無論從人情抑或常理的角度看,門徒的請求合理不過,埋葬父親是天經地義的事。即或耶穌要立即出發前往某地,也不在乎多等一至兩天,祂連拯救拉撒路也故意耽延時間哩,早與遲對祂不成問題。若是門徒的要求合理,則耶穌的回答便是毫無道理、且不近人情;怎麼說讓死人埋葬死人,難道成了主的門徒,便免疫於人間的所有責任嗎?

門徒的要求是合理的,除了一個小疵漏以外:「主啊,容我先…」他既稱耶穌基督為主,便不能設想在主以前擺上任何人或事,沒有先做的事,沒有先決條件,沒有議價的空間。他可以請求耶穌給予他盡人間責任的機會,卻不能將任何人間責任,或任何他自覺重要的事,設定為跟隨主的前題。跟隨主不一定與人間責任無法兼容;但與跟隨主相比,沒有更優先或更重要的事,這是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十章37至38節接續說明的道理。問題不在於「愛父母」不對,而在於不能「過於愛耶穌」。

從兩千年前直到今天,我們都聽到太多人說「主啊,容我先…」,我們自己也說過不少次「主啊,容我先…」。「主啊,容我先考取專業資格,賺夠生活之資,照顧好家人的生活,獲得財務自由,讓兒女長大成人後…」

5月剛從美國主領一個夏令營回來。營會期間,一位中年姊妹跟我分享說,她在少年時代便已決志獻身,但到二十多年後的今日,仍是舉棋不定,覺得時機未到,條件未充分預備,家人也不贊成,她為此感到很虧欠上帝。歲月蹉跎,韶華不再。由於這是她跟上帝的相互協定,抱歉我不敢擅自給她安慰。

應用範圍

第一個個案較適合中年獻身者,就是已有充分知識、經驗、財富、地位…的人。他們必須有心理準備,要捨棄的東西遠比他們所預備好的為多;他們將會發現,要捨棄的主要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個人的性格、識見、老練和自信,籠統說便是自己。「就當捨己。」

第二個個案較適合年輕獻身者,就是仍然對許多事物有好奇、憧憬、渴望擁有或經驗的人。他們總是希望魚與熊掌,兩者兼得,既愛上帝又愛瑪門,既願主的旨意成就,又從心所願。他們為奉獻的道路佈置成跨欄賽跑,豎立許多先決條件以為障礙;他們將要聽到主的當頭棒喝:「你跟從我吧。」

當然,兩個個案都適合所有的人。聖經的適用範圍是: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原載於《建道通訊》156期,2009年7月,頁2-3。

作者簡介

梁家麟

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