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禮物與試探(上)/郭鴻標
香港土地面積僅一千多平方公里,人口膨漲加上建屋量持續不敷,使樓價、租金、土地發展等成為港人長期關心的課題。其實不少神學家都對土地神學有所探討,布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是其中一位。
布格曼早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已在其著作The Land: Place as Gift, Promise, and Challenge in Biblical Faith(1977)探討土地神學,他認為無地容身、無根(rootlessness)是人生無意義的原因。人需要在空間中(space)尋找地方(place)活出自由,並從其中回憶群體的歷史,以確立身分,尋找召命。而地方正是人得到上帝應許、與祂立約,以及踐行律法的場境;是人與神相遇的歷史場境。
禮物、試探與目的
申命記十一章10-12節記載神對以色列人的宣告:「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裡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布格曼透過這段經文,說明神賜以色列人應許之地是禮物、恩賜(gift);而不是「強逼之地」(land of coercion)。但另一方面,土地亦充滿試探,特別是隨從外邦人敬拜別神:「那時你要謹慎,在他們從你面前被除滅之後,你不可受引誘隨從他們,也不可求問他們的神明」(見申十二30,《和修本》)。布格曼認為「記憶」(memory)是抵抗試探的方法,以色列人要從記憶中重尋自己的歷史性(historicity),就是認識耶和華神、與祂開展關係的重要時刻;透過回憶,可避免忘記神。
在「土地的目的」部分,布格曼認為「土地」與耶和華連結起來就帶來責任,即申命記所呈現的律法(Torah)。土地在律法的指引下有三個功用,第一是除去土地的形像(images);第二是遵守律法中的安息(Sabbath);第三是照顧弟兄姊妹和無地之民。篇幅所限,這幾方面有待日後再闡釋。
土地屬神
我們按聖經記載都知道,土地由上帝創造,祂才是土地最終的主,所以聖經與神學從來不會孤立地討論土地,而是在「神、人、地」的框架下作論述。聖經更提醒我們要注意在地上生活的人,以及人與神的關係,包括人的身分、土地資源運用、社會願景,神對人與社會所定的秩序(order)等。布格曼就將這些課題置於禮物、試探和目的三方面作探討;我們亦可從中得到一些端倪,思考香港的土地問題。
原載於《宣訊》242期,2020年2月,頁3。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授權轉載]
作者簡介
郭鴻標
副院長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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