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專欄】從林前10:23-11:1看保羅講道的內容及方法新 / 楊克勤
講道的優劣,端在於能否藉信息的內容與表達,使會眾產生真、善、美的感受和改變。講道的內容與傳達的方式必須互相配合,相輔相成。信息的內容是聖經科學習的範圍,而信息的表達則是講道法操練的功課。可惜,在神學院裡,這兩科很少有完善的配搭。信息的內容和表達如果無法兩全其美,那麼聽眾所領受的難免折扣失真、甚至偏離真理了。以下我想從解經的角度及修辭學的分析,探討保羅在林前十章裡對會眾宣講的內容及方法,作為今日講道者的反思。
在林前十章裡,保羅要處理會眾如何面對獻過祭的食物的問題:怎樣教訓智慧派信徒(這是指那些自稱有知識的哥林多信徒)在群體的生活中不強逼良心軟弱的會眾吃獻過祭的食物;良心軟弱的信徒又如何能建立他們軟弱的良心,還有他們也不該用軟弱的良心,作為影響智慧派信徒在飲食上的自由。所以,保羅要處理兩批不同會眾的問題。而這裡所討論的是他在林前八章群體座談式的修辭對話後所作的答覆。這段的回應與林前八章的修辭格式相同,均注重群體的造就。
保羅針對智慧派的「凡事都可行」論調,提出不同的看法。「可行」是當時希臘道德哲學中常討論的課題,智慧派信徒以為他們有自由的權力,可以為所欲為。「益處」也是在希臘道德哲學中常討論的課題,跟一個人的自由及主權有關。「但」一詞說明了保羅與會眾論點的不同。保羅曾引用會眾的論點共兩次,但在引用的時候修改了會眾的論點。這「復旨劃分」(epanados)的方法的意思是,智慧派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覆他們的立場,但保羅表明他不同的看法,他也重覆他的回應。
保羅所關心的是基督群體,教會的造就。第33節再次澄清群體造就的真諦:不是個人的自私自利,而是大眾的共同益處。所以,保羅在10:23解釋智慧派的「凡事都可行」為「但不都有益處」及「但不都造就人」。
23節與33節是平行句,句子的兩半都表達相同的意思;並且這平行句引用了反論的方法來襯托保羅的信息。接著,保羅以古時流行的諺語來作為群體生活的規勸:「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這句話是愛的提喻,表達愛的意義。愛的意義在林前8章及13:5都有談及。
要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表達倫理教訓,保羅必須關注會眾的組合:智慧派及良心軟弱者。當時的會眾是相當複雜的,不同的會眾在不同的困擾及要解決的問題,所以講道者的回應不能偏於任何一面。我們比分析以下幾節的經文,看它們如何因應著不同的會眾的需要而講。
第25節是針對良心軟弱者而說的。保羅鼓勵他們要更新對飲食的觀念,學習作自由人。凡市上所賣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道問甚麼。因為追問所賣的食物是否戲過祭就會帶來良心的捆綁,不過問就不會被良心譴責。但是,為甚麼不要過問呢,是不是良心不可靠,抑或獻過祭的物品跟祭鬼無關?從第26節來看,保羅認為不過問所賣的是否獻過祭,可以讓良心軟弱者充份運用他們的自由。他在26節的摘引詩篇24:1表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這摘引跟猶太人的謝飯禮儀相似,謝飯是因為他們相信萬物都歸屬於主。可見保羅對吃過祭的食物的看法,是跟智慧派的立場較接近的。保羅也同意智慧派的看法,認為軟弱的良心需要增強。只是,保羅的做法不像智慧派不近人情的做法,勉強要求良心軟弱者超越他們良心的標準及界限。因為這樣只會造成他們良心被毀受傷的後果,從此遠大再沒有自己判別是非的能力及道德的標準。如此的話,這人就完蛋了(8:10-12)。在第十章這裡,保羅希望他們能主動地操練增強自己的良心。哥林多信徒很難避免不吃獻過祭的食物,良心軟弱者不能堅持以軟弱的良心為理由,逃避挑選沒有當過祭的食物,他們必須對症下藥解決良心軟弱的問題。
第25及27節以重覆句結束。保羅如何處理軟弱的良心呢?良心的軟弱跟他們對過去因拜偶像的經歷而產生的罪惡感是有關的。軟弱良心者如果吃獻祭的食物,他們就有罪惡感,因為他們拜慣偶像,知道祭物與拜偶像有關。雖然他們現在已信主,知道真神只有一位,但在情感的認知上他們還是感覺到偶像的威力,尤其是在祭物裡。他們在頭腦上承認神只有一位,偶像再不能控制他們,但在感性上卻深感偶像的影響力。
智慧派與良心軟弱者的理性及感性知識是不一樣的。智慧派的信徒沒有拜偶像的經歷,所以對偶像沒有感性的知識,只有理性的一神論知識。但良心軟弱者對偶像的感性知識強烈過他們理性的一神論知識,所以保羅須勸他們克服理性與感性之間的距離,勸他們存感恩的心領受食物。增強信心的方法是從懼怕偶像轉而到感謝上帝。第一步是要他們存感恩的心領受神所賜的萬物(25-26節)。
第二步是把良心與人分隔開:不要過問良心。在27節保羅勸勉他們若應邀往非信徒家裡作客,就應該儘管吃擺在桌上的,而不要為了良心的緣故去查問食物的來源。我們很難確定第27節的處境是在個人的家,或是公共的宗教場所(如同8:10、10:14-21),又或是半宗教半社交的宴會。但保羅的勸勉是十分實際的,不會令他們傷及自己的良心,反而使他們的良心增強,運用他們的自由,及調和他們理性和感性的知識。
從第28節至29a節,保羅開始對智慧派說話。大部份學者認為28節還是針對良心軟弱的會眾。但是20節與28節是不能分開的,因為29節闡明28節裡良心的主詞是誰。第29節說不該吃獻過祭的物,原因是為了別人的良心而不是自己的良心。所以,這個「不應吃的人」肯定是智慧派的(就如林前8章所講的不要令人跌倒),若第29節是針對智慧派,那麼第28節也是一樣。在這節裡「有人」告訴智慧派的說那食物是「聖潔的祭」。保羅說為了告訴他的人及那軟弱良心者的缘故,智慧派的人不該吃。所以,保羅再次明智慧派幫助良心軟弱者,克服他們在理性及感性上對偶像的認識。第29節裡說他們不可吃,原因並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軟弱者的良心的緣故。保羅在29a節作子嚴正的中明,認為智慧派有責任為軟弱良心者著想。第29節特意指出28節的良心是甚麼人的。
保羅似乎單為軟弱者講話而虧待了智慧派的人。「為了良心的緣故」重複了三次(25、27、28節);三次所用的「良心」都沒有「軟弱」作為形容詞(絕對性的用法),與林前8:7、12的用法不一樣,但卻跟林前8:10的相似。林前8:7、12是智慧派稱那些不敢吃祭物的會眾,有看輕他們缺乏知識,靈命幼稚的意思。但在林前8:10保羅把良心與一個人的價值及尊嚴分開。林前10:25,27、28的用法也是如此,可是第十章是良心軟弱者的用法,所以他們不用「軟弱」這個字來形容自己。更微妙的是如此絕對性的用法,已無形中顯示軟弱者似乎有意要用他們的良心,來衡量及控制智慧派的行為。
第29b節顯示智慧派的自由可能已受到別人的良心的約束或審判。第30節也是智慧派的發問:「我若謝恩而喫,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29b-30節是兩個「修辭問題」。保羅(10:31-11:1)的回答是,群體的造就較個人的自由重要,保羅以學習基督的榜樣作為他的看法,並勤勉智慧派多為別人著想。
29a-30節的兩個修辭問題頗具說服力。第一、修辭問題向智慧派指出,他們的自由雖然好像受約束。但事實上都不是自由的限制而是愛的表彰。第二、修辭問題提醒軟弱良心者,不要用他們的良心來審判智慧派的行為。第三、修辭問題讓會眾對話,這樣,群體生活才有成長的機會。修辭問題的主要功用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要帶出作者的重點。保羅的「自問」(ratiocination)顯示他對不同會眾作的不同啟發。
這兩個修辭問題的答覆只間接在31-32節找到,因為連接詞「所以」表示31節之後是林前10:23-30整段的結論。結論指出群體造就的目的與個人自由的關係。比如第31節提到「總要為別人著想,無論何事都要以榮耀上帝為目的而行」。「榮耀上帝」與「使他跌倒」的關係是前者乃屬行為的目的,後者是不以前者為目的所造成的後果。「榮耀上帝」不單單是為別人著想,尊重别人。雖然前者包括後者。「榮耀上帝」是造就行為的目的,也是造就行為最終的後果使神得榮耀,第32節是第31節的補充:第31節說出保羅的動機是為了神的榮耀;第32節說出神的榮耀所包括的範圍——「猶太人、希利尼人、神的教會」,意即所有的人。「猶太人、希利尼人、神的教會」是「層累枚舉」(accumulative list of inclusio)。
保羅最後以兩個人物的榜樣作為會眾的典範來結束。首先是以他自己作為範例,身為外邦人使徒·他傅福音的原則:「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這範例是保羅常用的修辭材料,比如他在林前9:20-22說:「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其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教些人。」接著,保羅也舉了基督的典範:「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1:1)這一句有兩個很重要的字:「效法」和「基督」。「效法」不是死板的照抄或僵硬的翻印。「效法」是古典哲學、道德及修辭學科中的重要學習方法,即靈活主動地模仿學習。基督是典範,所以保羅效法基督。保羅效法了基督的甚麼呢?從上文的意思看來,保羅效法基督十架的愛,即對萬事及萬人都包容的愛,以及神人復和的愛。基督是神人關係中合一的橋樑,祂也是最包容人的,包括軟弱和智慧者。
保羅在此處並非以他與基督同等地位及權柄來叫哥林多會眾順服,我們已看到保羅如何鼓勵會眾彼此關懷造就。所以,保羅不會以在上的權威來迫令在下的順服的。反之,在對談式的陳述(dialogical rhetoric)方式,不但智慧者與良心軟弱者是平等的,甚至保羅與會眾也是站在同一地位溝通分享,平等過著群體的生活。所以,保羅的講論注重群體中各成員的彼此扶持下(inter active reciprocity)的成長。
保羅回應中效法了基督在十架「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真理。效法保羅(imitatio Paulus)的基礎是效法基督(imitatio Christi)。所以,我們最終要效法的該是基督。保羅要智慧派及良心軟弱者所學習的功課,就是在處理教會內的爭執(如吃祭過偶像的食物、恩賜的運用、聖餐的分享)時,應該持守溝通對話(rhetorical interaction)的心態和做法。意思就是,在對談分享中學習互諒互讓,互相尊重。在處理教會的真理問題時,保羅要他們以基督的博愛為中心,在群體生活,個人工權及自由的運用上,必須以群體(尤其要為軟弱弟兄姐妹著想)的造就為準繩,以愛心來包容及建立。基督博愛為中心的原則,成了保羅在這裡解決會眾問題的方法和内容。
從希羅古典修辭學的角度來看,保羅是有高深修養的基督教演說家。他以基督的事件作為講論的內容及方式。他的修辭格式及信息於此就如血肉相連、唇齒相依。今天的講道者除了要注重解經,也需掌握講道的表達技巧。
原載於《建道通訊》94期,1993年12月,頁7-9。
Latest Articles
「牧範」與「硬淨」! / 梁國強
2024 年 11 月 1 日
【代院長的話】神學教育的生命迴響 / 高銘謙
2024 年 10 月 1 日
【屬靈導引】屬靈導引—一門失落的藝術 / 董智敏
2024 年 10 月 1 日
Highlights
從梧州到長洲:建道神學院125年的挑戰與恩典 / 陳智衡
2023 年 10 月 1 日
微小教會的見證/高銘謙
2023 年 6 月 1 日